這30條涉及5個方面,包括創新服務方式7條、優化行政管理10條、打擊違法犯罪6條、規範執法行為4條、強化保障監督3條。30條中,沒有壹條表述模糊,所有條款都非常具體明確,是接地氣的“幹貨”和“硬貨”。他們有地上的,也有地上降落的,涉及面廣,可操作性強。
再說創新服務方式。根據這壹規定,民營企業對引進的專家、學者、留學回國人員和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可以在當地落戶;同時,通過增設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方便民營企業職工就近辦證。因緊急業務活動需要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提供24小時應急服務。申請簽證文件的外籍員工超過10人的私營企業,可提供預約辦證、上門辦理、法制宣傳等服務。
此外,市公安局還在消防安全管理、車輛管理、私營企業內部安全等方面提供了相應的咨詢和上門服務。對於民營企業來說,時間就是效益,時間就是金錢。對此,重慶市公安局積極提供服務,流動車管所進入私企,讓員工少跑路,企業少分心。
在優化行政管理方面,公安部門將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發放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
將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國庫安全設施方案審批、項目驗收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
將典當行特種行業行政許可時限由20天縮短至10天;
500平方米以下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投入使用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辦理時間由13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取消公章刻制審批,改為備案管理。首次需要刻制公章的民營企業,可以直接在公章刻制企業刻制公章。
對來重慶與民營企業洽談業務的外籍華人,可簽發5年內多次出入境有效簽證;
對於需要在私企長期居留的外籍華人,可以簽發有效期在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時間更快,等待時間更短,手續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