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2、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哪些交強險不負責賠付
1、駕駛員未取得駕駛資格證書的;
2、駕駛員醉酒;
3、被保險機動車在被盜搶劫期間發生事故;
4、被保險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5、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6、被保險人的所有財產和被保險機動車的財產損失;
7、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停業、停電、停車、停氣、停產、通訊或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
8、維修後價值造成的損失等各種簡接損失等。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但是,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除外。
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解除合同前,應當書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內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投保人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被保險機動車被依法註銷登記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