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身份認證和信用認證,可以保證相關申請人的身份真實,授權有效,起到避免虛假註冊、企業空城、冒名代理騙取發票、減少僵屍企業的作用。電子簽名和視頻存檔:“掌上許可證”——實時電子存檔,每壹次申請都有記錄、有回答、有反饋,做到有據可查。
許可標誌可以理解為許可的簽名或簽章,即壹個人辦理的許可上的簽名相當於個人的簽名或印章。通過蓋章或者簽字,可以表明執照是屬於自己的,有了這個簽字,就可以起到證明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條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想去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公民也需要獲得簽證或其他入境許可。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以海員身份出境或者入境並在外國船舶上工作的中國公民,應當依法申請船員證書。
第十六條簽證分為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和普通簽證。向因外交或公務原因入境的外國人發放外交和公務簽證;向因身份特殊需要禮遇的外國人發放禮遇簽證。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和公務簽證的發放範圍和方式由外交部規定。因工作、學習、探親、旅遊、商務活動、人才引進等非外交或公務原因入境的外國人。,會獲發相應的普通簽證。普通簽證的種類和簽發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七條簽證的登記項目包括:簽證種類、持有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入境次數、入境有效期、停留時間、簽發日期和地點、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號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