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至65(不含)之間;作為借款人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居民,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壹年,並有固定住所和職業;
2.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或未婚聲明);
3.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有明確的貸款用途;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承諾貸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或用於股權投資、房地產項目開發,不用於借款謀取非法收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其他項目;
6.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