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微型企業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重慶戶籍(含集體戶籍);2.屬於“九類人”,申請人出資比例不低於全體投資人出資的50%;3.有創業能力;4.沒有經營中的企業;5.就業人數不少於3人(不含創業者本人);6.有獨立的經營場所;7.家庭成員無壹人申請微型企業;8.不屬於個人轉讓的情形;9.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
(2)行業規模標準
1.壹般行業規模標準:制造業微型企業生產經營面積必須在80平方米以上,年營業收入應在1萬元以上;加工工業微型企業生產經營面積必須在50平方米以上,年營業收入在50萬元以上。全市或區縣生產環保節能產品和重點制造業工業產品(含配套產品)的企業,可在20%以內適度放寬。批發零售經營場所必須在40平方米以上。餐飲經營場所的面積必須在80平方米以上。住宿業經營場所的面積應當在300平方米以上。居民服務業的經營場所面積應當在40平方米以上。文化創意和信息技術產業的經營場所面積應當在32平方米以上。
2.農、林、牧、漁業微型企業
(1)畜牧業
(1)新建養豬場,圈舍面積200平方米以上,年出欄300頭以上;
②新建奶牛場,圈地面積200多平方米,常年存欄奶牛30頭以上;
③新建肉牛場,圈舍面積200多平方米,常年存欄50頭以上;
④新建肉羊養殖場,圈舍面積200多平方米,年出欄量150多只;
⑤新建家禽養殖場,圈舍面積300多平方米,常年存欄家禽3000多只(其中肉雞4000多只,鵪鶉8000多只,鴿子4000多只);
⑥新建兔場,標準籠300余只,肉兔2000余只,種兔200余只;
⑦建設30多畝標準化魚塘養殖場。
以上養殖業土地流轉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在鄉鎮(街道)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辦理核銷;畜牧局出具動物防疫合格證,並在微型企業實地審查表上簽署意見。
(2)林業種植業
(1)新集中連片種植案樹、毛竹、油桐、核桃、板栗、大棗、花椒、油茶等。1000畝以上;
(2)新集中連片種植木本中藥材500畝以上;或中藥材100畝以上;
(3)新集中連片種植花卉苗木50畝以上;
(4)特種養殖業按家畜飼養標準執行,辦理特種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以上種植業、養殖業土地流轉合同期在三年以上的,在鄉鎮(街道)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辦理核銷;由林業局出具《規模認定報告》,並在微型企業實地審查表上簽署意見。
(3)農業種植業
(壹)新建集中連片種植標準化果園50畝以上;
(二)新建面積30畝以上的鋼架(或水泥)大棚蔬菜集中連片種植,或者面積100畝以上的露地蔬菜種植;
③新建食用菌種植項目投資在65438+萬元以下,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
④集中種植水稻、油菜、大豆等糧食作物200多畝。
以上種植業、養殖業土地流轉合同期在三年以上的,在鄉鎮(街道)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辦理核銷;農委出具備案手續,並在微型企業實地審查表上簽署意見。
二、“九類人”證明材料
高校畢業生是指畢業未就業的具有全日制中專、高職、專科、本科等學歷層次的畢業生,以及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職業教育畢業證書的高職學生(含本市集體戶口)。應出示:國家承認學歷(含成人教育和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下崗職工應出示:就業證、職工失業證、城鎮失業證。註:提交的證件要有效(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年審)。
返鄉農民工是指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從事工作、經營1年以上的人員。返鄉農民工可憑任何證明材料(農民工出具的證明或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外地社保部門出具的保險證明或外地工商部門出具的營業執照等)申報創辦微型企業。)或其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農轉非”人員應出示:其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出具的“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農轉非”參加戶籍制度改革的“農轉非”人員
三峽庫區移民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安置的長江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淹沒移民和占地移民。三峽庫區移民可憑原買賣合同向創業地工商所申請創辦微型企業;沒有原買賣合同的,由移民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證明予以認定,屬於城鎮下崗職工的,由原企業主管部門出具證明予以認定。
殘疾人應當出示殘疾人證,殘疾軍人應當出示殘疾軍人證。不具備創業能力的除外。
城鄉退役士兵應出示退役士兵證。被安置的除外。
根據《關於大力發展微文化創意企業的通知》,文化創意人員主要是指從事創意設計、廣播電視、影視制作、出版發行、印刷復制、文學創作、藝術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文化旅遊、文化傳媒、數字內容、動漫遊戲、藝術品和工藝美術、藝術創意和設計的文化創意產業人員。
根據《關於大力發展微型信息技術企業的通知》,信息技術人員主要是指從事互聯網服務、軟件開發、信息技術服務和外包服務的人員。
根據市微企辦[2011]5號文件規定,獲得區縣以上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在申辦微企時也可享受微企扶持政策,並應出示相關證明或證件。
第三,微型企業創業能力的界定
首先是對微型企業投標的年齡要求。申辦微型企業的企業家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已獲國家專利授權且工作年限長(20年以上)或在行業內聲譽較高的申請人,可放寬至男性70周歲,女性65周歲。
第二是健康。因重度殘疾或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應勸其放棄競標微型企業。孕婦、未愈合的損傷等。不適合馬上創業,建議暫緩申辦微型企業。
三是其他情況。申請人應當具有與其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文化水平。
四、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微型企業
(壹)申請“微轉”的創業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已依法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本市戶籍的“九類人員”(含剛畢業的大學生或獲得區縣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
3.擬設企業註冊資本在654.38+50萬元以下(含654.38+50萬元),其中企業家出資不低於註冊資本的50%;
4.家人沒申請過微企。
(2)擬“從壹個企業轉到另壹個企業”的個體工商戶,應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規模應符合《微型企業初審指導意見》(渝工商發[2011]30號)規定的標準;2.帶動就業7人以上;3.符合工信部對該個體工商戶所屬行業微型企業的評價標準。
(3)扶持政策。“壹轉壹微”企業除不享受財政資金補助政策外,可享受同等註冊資本(最高65438+萬元)的稅收優惠,15萬元以內的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或其他小額擔保貸款,以及微型企業後續培訓、創業孵化、“以大促小”幫扶等按規定的扶持政策。
(3)招標方式。“微轉”申請可直接提交至當地工商所,無需網上預申請、微企創業培訓、基金評審和公示。
(4)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個體轉化”:1。個體經營者及其家庭成員在原經營場所轉型升級為從事同壹經營項目或不同經營項目的微型企業;2.個體經營者及其家庭成員,變更經營場所並轉型升級為從事同壹經營項目或不同經營項目的微型企業;3 .現有個體工商戶仍在從事經營,個體經營者及其家庭成員在同壹行政區域內的其他地方新設立從事同壹經營項目或者不同經營項目的微型企業;4 .個體工商戶註銷、撤銷不滿壹年的,個體經營者及其家庭成員,在同壹行政區域內的其他地方,申請設立微型企業。
五、微型企業發展產業和禁止、限制產業
市級重點支持產業:重點發展服務型、文化創意、信息技術、電子商務、軟件開發和外包服務。
縣級鼓勵發展的產業:農產品加工銷售、商貿流通、旅遊服務、物流、餐飲和居民服務。
微型企業發展禁止行業:小造紙、小制革、小染料廠、土法煉焦、硫磺冶煉、砷冶煉、汞冶煉、鉛鋅冶煉、石油煉制、黃金選礦和農藥、漂染、電鍍、石棉制品和放射性制品、小水泥、小火電、小煉油、小煤礦、小鋼鐵、小玻璃及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業。
暫不納入微型企業發展的行業:網吧、電子遊戲、歌舞廳、酒吧、氧吧、洗浴服務、加油站、樂隊、殯儀服務以及石雕、焚燒用品、農貿市場(市場業主)、溜冰場、非煤礦山、兒童遊樂場、房地產中介等殯葬相關行業。
六、微型企業網上申請流程
(壹)網上預申請的範圍和對象。2012 3月1之後,微型企業創業者申請人應先通過互聯網申請,然後在5個工作日內到創業地工商所提交正式申請材料。
(2)進入方式。百度搜索“重慶市工商局網上服務平臺”,點擊“重慶市工商局網上服務平臺”,進入網上申請界面。
(3)網上申請的程序
1.網上申報。申請人進入“在線服務平臺”(未註冊用戶需先免費註冊。在界面右上角,點擊“非註冊用戶必須先註冊”),點擊“在線註冊”,然後點擊“微企預申請”。按照網上的相關要求和說明,如實填寫申請信息,提交工商部門進行網上預審。
2.工商所網上預審。工商所將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網上預審,重點審查其是否具備創辦微型企業的條件,預審結果由系統通過短信自動發送。通過預審的,申請人可根據預審通過通知書打印申請表並準備相關材料;未通過預審的,申請人應當根據網上提示進行修改或者更正,重新申報。
3.正式聲明。網上預審通過的,申請人應在短信發出後5個工作日內,向業務所在地工商所提交正式申請材料。申請材料與網上信息壹致的,工商所受理申請;申請材料與網上信息不符或申請人主動退出的,工商所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申請材料的,以正式申請時間為準,並安排初審和培訓。
4.工商評論。工商所受理申請並提交網上流程後,將申請信息導入內網“微型企業發展工作平臺”的“申請初審”環節,工商所按照相關工作流程進行審核。
七、微型企業應提交的申請材料。
據托諾說。市政府辦公廳[2010]192[2010]89號重慶市工商所,申請人應親自向工商所提交以下材料:
1.開辦微型企業申請書(外網壹張紙打印單、雙頁需要申請人簽字)。
2.“九類人”證明材料。
3.身份證復印件(雙面都要復印)。
4.戶口簿復印件(戶口簿首頁、個人頁、增減頁及其他所有成員戶口簿頁均須復印)。
5.結婚證復印件(僅適用於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申請人)。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除外)。
6.營業場所證明(購房合同復印件;屬於租賃的,應當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和出租人的財產證明。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為城鎮房屋的,應當提交房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復印件和房屋銷售許可證。農民使用自有房屋從事經營活動,無法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的,可提交村民委員會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
7 .員工材料(包括員工花名冊、員工合同、員工身份證復印件)。
8.居住地證明(前提是居住地和身份證上寫明的地址不在同壹個鎮或街道,文峰、漢豐、雲峰除外。居住證明是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或社區出具的證明)。
9.加盟時應提交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費收據和對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7項是微型企業申請人向創業地工商所申請時必須提交的資料。第8、9、10項根據微型企業的不同情況而定。
八。投標過程
網上預申請通過後,到企業所在地工商所申請→創業培訓→創業審核→註冊登記→扶持政策。
九、工商處理時限
(壹)工商所窗口工作人員當場受理資料齊全的微型企業申請人,並於當日下班前提交領導;不符合條件的應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並當場退回申請材料。
(二)工商所所長或主管主任應在2個工作日內安排檢查人員進行現場檢查。
(三)工商實地核查人員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微型企業的實地審查,並如實填寫實地審查表。
(四)工商所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微型企業名稱的網上錄入、數據整理和核準,並將申請文件移交給微型企業主管部門。
十、微型企業發展工作要求
(1)對員工的要求。大力發展微型企業是市委三屆七次全會做出的重大民生工程。在微型企業的發展中,員工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廉潔行政。如有不作為、亂作為、亂收費、亂罰款、索賄受賄、拿卡要等違紀違法行為,請向縣工商局監察室52228160或小微企業處52220789舉報投訴。
(2)對微型企業申請人的要求。微型企業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嚴禁提交虛假材料。壹經發現,將嚴懲不貸;對騙取微型企業扶持資格的,將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本通告由開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開縣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