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族文化是家族企業的文化基礎。
中國的儒家文化貫穿整個中華民族的歷史,“家文化”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的顯著特征,主要內容有“父慈子愛”、“長益幼從”、“和為貴”、“和為貴”。中國的家族企業大多是建立在中國傳統的“家族文化”基礎上的,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家族企業的文化特征。中國人獨特的思維模式和行為規則大多是在“家庭文化”的基礎上形成的。因此,中國家族企業的產權形式和組織形式也體現了以家族父權制為中心的特征。換句話說,家族企業的凝聚力來源於對家族長權力的威望和絕對服從與崇拜,從而推動家族企業產生強大的向心力。企業中的家族成員形成了以父母為中心的基本相同的價值觀,從而使得家族企業的凝聚力特別強。而這種由血緣關系形成的家族企業成員之間的人際關系,具有很強的排他性。也就是說,企業中的家族成員容易接受與自己有血緣關系的人加入組織或服從家族成員擔任領導,並願意聽從他們的召喚。而對非血緣成員的信任度較低,非血緣成員很少被安排擔任企業管理者。
2、母公司集權的企業管理體制。
中國文化最大的特點就是以無條件服從長輩為原則,否則就是“不敬不孝”。如果家族企業的主要管理者是壹位長輩,那麽這位家長在管理整個企業時將擁有絕對的權威。正是受父母絕對權威的影響,父母在管理家族企業時會相當隨意,即企業的管理權高度集中在高層管理者手中。然而,在家族企業中掌握最高權力的人往往是家族企業的創建者。從家族企業建立的那壹天起,就形成了以企業創始人為中心的家族企業的母公司。這個父母可能是父親,也可能是孩子。可能是大哥,也可能是小弟。以企業創始人為中心的高度集權的管理體制,會形成家族企業家長式的集權體制。這種高度的集權有時可能會因為家族中掌握權力的人的身份或者其他原因而導致家族企業組織的無序,容易產生無序。比如對不稱職家庭成員錯誤的寬容導致其他家庭成員的出賣或不滿而發生糾紛或沖突。
3.家族企業融資渠道匱乏,資金鏈容易受外部條件影響。
中國的家族企業大多以勞動密集型和低技術產業為主。家族企業融資渠道單壹且困難。目前,我國金融機構對中小家族企業存在不同程度的歧視,導致家族企業融資困難。受計劃經濟體制和傳統意識的影響,金融部門對非公企業不能壹視同仁,對家族企業更是不敬貧愛富。如果對家族企業尤其是小型家族企業的貸款存在風險,可能會被相關領導機構甚至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許多金融機構寧願達不到貸款目標,也不願貸款給家族企業。即使他們同意貸款,也會盡力把貸款規模限制在家族企業。很多家族企業在資金困難的情況下,不得不向民間資本借貸,承擔數倍於金融機構的利息負擔。如果經濟形勢惡化或者金融政策發生變化,家族企業的資金鏈很容易斷裂,導致公司無法繼續發展。溫州民間借貸資金鏈斷裂,引發嚴重社會矛盾,就是這種情況的反映。
4.所有權和經營權高度集中,企業管理不民主,容易管理混亂。
中國的家族企業普遍實行高度集權的制度,即企業往往由壹個人行使絕對的指揮權,所有權和經營權都集中在壹個人手裏。而企業中重要崗位的經營權往往集中在家族成員手中,家族成員擁有大部分股份。由於家族成員擁有對股份的控制權,企業管理往往體現了家族成員之間的利益關系。在科技現代化和社會經濟發展的條件下,家族企業要想發展就必須擺脫以家族成員為基礎的管理模式,否則就難以實現有效發展。主要原因是家族企業本身具有壹定的排他性,很難將家族企業的經營權交給非家族成員,從而限制了家族企業的發展思路。另外,家族企業只考慮降低企業運營成本的要求,不願意聘請職業經理人管理企業,導致家族企業管理效率低下。這與家族企業管理者的文化素養有關。
5.有限責任公司建立的家族企業大多名不副實。
現代企業大多采用有限責任公司模式的重要原因是企業的發展需要建立相應的科學管理模式。有限責任公司采用股東會和董事會的方式進行管理,可以有效地實行民主集中制,使企業在效率原則下發展。雖然很多家族企業都冠以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但大部分股東都是家族成員,甚至有相當壹部分家族企業股東的股份只是名義上的,並沒有出資。企業只是由實際投資人以家族成員的名義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因此,家族企業股東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很多名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家族企業,股東會或者董事會往往只是走個形式,各種不正之風就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