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產權投資模式
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是壹種無形的知識資產,不同於有形資產,是壹種使用權。以工業產權出資大致可分為兩類:壹類是專利權、商標權,另壹類是專有技術,指制造技術、材料配方、管理秘密。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為出資對公司進行投資。股東必須是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並經法定程序確認。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為出資時,必須對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進行評估,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並應在公司辦理登記前辦理過戶手續。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20%。
出資的實物估價模式
實物出資方式是指股東對公司的投資為實物,實物構成公司資產的主體。實物必須是公司生產經營所必需的建築物、設備、原材料或其他物資,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不需要的物資不得作為實物在公司內分享。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以實物出資的,應當到有關部門辦理財產轉移的法定手續。對於實物捐助,必須進行估價和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低估估價。
貨幣投資方式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了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方式。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強調貨幣出資的重要性,有利於公司的設立和早期經營活動。壹般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3萬元,不能分期繳納的,應當實繳3萬元,其中30%為貨幣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