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用途有不同分類。根據DL/T448-2000《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範》的規定,電力企業應將運行中的電量計量裝置按其所計量電能量的多少和計量對象的重要程度分為五類(Ⅰ、Ⅱ、Ⅲ、Ⅳ、Ⅴ)進行管理。
(1)Ⅰ類電能計量裝置:月平均用電量500萬kWh及以上或變壓器容量為10000kvA及以上的高壓計費客戶、200MW及以上的發電機、發電企業上網電量、電網經營企業之間的電量交換點,省級電網經營企業與其供電公司的供電關口計量點的電能計量裝置。
(2)Ⅱ類電能計量裝置:月平均用電量100萬kWh及以上或變壓器容量為2000kvA及以上的高壓計費客戶、100MW及以上發電機、供電公司之間的電量交換點的電能計量裝置。
(3)Ⅲ類電能計量裝置:月平均用電量10萬kWH及以上或變壓器容量為315kVA及以上的計費客戶,100MW以上發電機、發電企業廠(站)用電量、供電公司內部用於承包考核的計量點、考核有功電量平衡的110kV及以上的送電線路電能計量裝置。
(4)Ⅳ類電能計量裝置:負荷容量為315kVA以下的計費客戶,發供電企業內部經濟指標分析考核用的電能計量裝置。
(5)Ⅴ類電能計量裝置:即單相供電的電力客戶計費用電能計量裝置。
我國目前高壓輸電的電壓等級分為500(330)、220和110kV。配置給大用戶的電壓等級為110、35、10kV,配置給廣大中小用戶(居民照明)的電壓為三相四線380、220V,獨戶居民照明用電為單相220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