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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重慶市公開選拔法官和招聘法院系統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我市各級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公開選拔新任法官、檢察官暫行辦法》(渝政辦發〔2008〕25號)、《重慶市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聘用暫行辦法》(2005年),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公開遴選法官,公開招聘法院系統工作人員370名,其中法官28名,工作人員342名(詳見《重慶市2009年公開遴選法官和公開招聘法院系統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申請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2)截至2009年7月31日,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以上”包括相應級別,下同)。職位表中對學歷、學位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3)年齡條件

年齡下限:截止2009年7月31日,已滿18周歲(即3191日之前出生)。

年齡上限:本科,10月1983 1後出生;研究生,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的本科生,截止2009年7月31日正在重慶法院系統從事書記員(速記員)工作且已滿1年的人員,1979 1後出生;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的博士生、碩士生,1977 1後出生;職位表中對相關職位的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相關體檢要求。根據人民法院工作需要,身體不得有殘疾。報考法官、法官後備、書記員職位的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雙眼視力4.8以上或矯正視力5.0以上,男性身高1.70m以上,女性身高1.60m以上..

(5)符合《職位表》規定的各職位資格條件。

(六)符合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回避的有關規定。

(七)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能申請:

1,已給予行政記過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勞動教養的;

5.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行政拘留的;

6.現役軍人、試用期未滿或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含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和聘任制公務員)、重慶市法院、檢察院公務員(含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和聘任制公務員);

7.正在就讀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8、2004年以來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在公務員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

9.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配偶、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受過兩次以上刑事處罰,或者在國內外從事*中國的政治活動;

10、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選拔和招聘程序

(1)網上報名

2009年3月5日10:00至2009年3月27日17:00期間,報考人員登錄重慶市領導幹部考試網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須知》,按要求填寫並提交報考申請,上傳電子照片,網上繳納筆試費用。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單位的壹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同時用新舊身份證號報名。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承諾書的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全部內容,上傳電子照片(免冠報名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記住系統分配的報名序號和密碼(報名序號和密碼用於再次登錄報名系統,修改部分報考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和資格審查表,查詢成績等。).凡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提交申請後,根據提示在線支付筆試費用(筆試費用每科50元,兩科共計100元,三門共計150元),確認參考。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可以減免筆試費用。此類考生應按要求填寫筆試費用減免信息,先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結束後壹小時內到考場工作人員辦公室領取退回的筆試費用, 憑以下證明: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申請人,享受家庭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申請人,領取家庭所在地縣級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基本信息檔案卡(復印件)。 報名時未按要求填寫筆試減免費用的,或筆試結束時未及時領取的,不得減免筆試費用。

3月30日,考試報名和開考情況在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公布。法官職位遴選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低於1:2,其他職位聘用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低於1:3。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選調人數或聘用計劃。減少選調人數或錄用計劃後,仍達不到考試比例的。本次不舉行考試,該職位報考人員可報其他職位。如果他們不報其他職位,筆試費用可以退還。

4月6日9:00至4月9日17:00,考生登錄重慶市領導幹部考試網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確保字跡和照片清晰)。考生未按要求按時打印準考證,影響參加考試,責任自負。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專業技能測試、體能測試和面試的必備證件之壹。

(二)筆試

筆試在重慶組織,時間暫定為4月11(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於4月6日在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重慶法院網公布,以下均為領導幹部考試網、重慶法院網,不另行通知)。

筆試科目及成績:法官職位考生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各100分;報考其他職位的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法律基礎知識三科,各1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範圍以《2009年重慶市公開遴選法官和公開招聘法院、檢察院系統工作人員考試大綱》為準。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委組織部在公布筆試成績時統壹規定。符合條件的人員根據所報考的崗位,按高分到低分的壹定比例進入下壹步招聘程序。如某崗位筆試無合格人員,本次停止該崗位招聘。

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的,免於參加法律基礎知識考試,其成績按所有考生成績計算。其中,報考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渝中、江北、南岸、沙坪壩、九龍坡、渝北、巴南、北碚、大渡口、萬盛、長壽、江津、永川、合川、雙橋人民法院的考生,須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b證。

對以下兩類人員,筆試成績提高5分:截至2009年7月31日,取得服務鑒定證書後1年內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服務的大學生,服務時間不超過1年且經考核合格的,誌願參加西部(重慶)計劃;報考黔江區和石柱、秀山、酉陽、彭水自治縣人民法院,且屬於當地主要民族(石柱自治縣主要民族為土家族,黔江區和其他自治縣主要民族為土家族、苗族)的考生。以上兩類人員以相關證明材料為準(詳見“資格審查”),同時具有兩種以上身份的,只加分壹次。

免試《法律基礎知識》(分數按該科目所有考生成績計算)和筆試成績加5分可同時享受。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考信息包括免試和加分申請。凡填寫信息有誤者,取消進入下壹招聘程序的資格。

筆試成績查詢時間將於筆試當天通知。

(三)資格審查

筆試成績公布次日,公布擬進入下壹招聘程序的人員名單和資格審查通知。報考聘任制書記員、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按報考職位進入資格審查,按筆試成績確定錄用計劃數的比例為1:3。報考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的考生按報考職位進入資格審查,按筆試成績確定選調或聘用計劃數的比例為1:2。如果最後壹名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筆試成績並列,並列人員進入資格審查。該職位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擬進入下壹步招聘程序的人員登錄重慶市領導幹部考試網報名系統,打印《2009年重慶市公開遴選法官、公開招聘法院系統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打印在A4紙上,確保字跡、照片清晰),在規定時間內持下列證件、證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由學校招生就業部門簽署並由本人簽字的資格審查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考生需提供工作單位簽字和本人簽字(無工作單位簽字)的資格審查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報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已享受西部(重慶)計劃誌願服務加分的考生,還須提供重慶市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已享受加分的少數民族考生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已享受《法律基礎知識》免試的考生,還須提供相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對所報職位有其他資格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本人因故不能參加資格考試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資格考試相關事宜(報考司法警察的考生必須親自參加資格考試),委托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未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審查或發現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人員,以及已享受法律基礎知識免試或加分,但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證件和證明的人員,取消進入下壹步選拔或招聘程序的資格。如由此出現空缺,則在第壹次資格審查後的次日,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填寫人員名單。如果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出現並列,並列人員也將進入下壹步招聘程序。替補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件和證書按上述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如再次出現空缺,則按上述方法再次遞補,直至達到符合下壹次招聘程序的人數比例;未達到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審查結束後,將公布進入下壹步選拔或招聘程序的人員名單。

如果某個職位不具備考察合格人員的資格,則本次停止該職位的招聘。

(四)特殊崗位考試

1,專業技能測試

報考聘任制書記員崗位的考生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測試在重慶市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考生及相關要求將於資格審查次日通知。專業技能測試為書面記錄(手寫記錄),成績為***10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將於考試次日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後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放棄考試,不予頂替。

2.體能評估

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必須進行體能測評,測評在重慶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考生及相關要求將於資格審查次日通知。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74 [2001]號)執行,4項中有3項達到規定標準為合格。因體能測評不合格或資格審查合格後放棄考核而達不到招聘計劃1: 2比例的,按報考同壹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電話通知)。體能測評結果當天公布。

如果某個職位沒有符合條件的人員,本次將停止該職位的招聘。

(5)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還須通過體能測評),根據所報考職位,按筆試成績(報考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按筆試成績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按照錄用計劃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按照上述方法,如果最後進入面試的人員筆試成績(或筆試成績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出現並列,則並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放棄考試,不予頂替。未達到1:2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在重慶市組織,具體時間、地點、考生及相關要求在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公布後第三天通知。面試成績100,60分以上合格。

如果某個職位沒有符合條件的面試人員,本次將停止該職位的選拔或招聘。

(6)體檢

通過面試的人員中,報考法官職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報考聘任制辦事員職位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3×45%+專業技能測試成績×15%+面試成績×40%;報考其他崗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3×60%+面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錄用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當最後壹名進入體檢人員總成績並列時,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成績的先後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總成績、體檢時間、考生及相關要求將於面試次日公布。

體檢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於人發〔2007〕113號)等規定執行,由市高級人民法院統壹組織實施。其中,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於人發〔2002〕60號)和《人事部、公安部關於執行公開招聘人民警察身高標準的通知》(於人發〔2006〕76號)的規定執行。

體檢(含身高)不合格的,從報考同壹職位的合格面試人員中選擇,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總成績並列的,按上述確定體檢人員的辦法辦理。如果通過崗位面試的考生體檢不合格,本次將停止該崗位的選拔或招聘工作。

(7)評估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按照《重慶市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聘用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

因考核對象不合格出現空缺的,以確定體檢對象的方式遞補(體檢合格後列為考核對象)。如因考核不合格無替補,本次停止該崗位招聘。

(8)宣傳

經考試、體檢、考核,擬選拔或聘用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市高級人民法院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學歷、學位、專業、工作單位(應屆畢業生為畢業院校)、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編號、西部(重慶)誌願者服務地點等。,證明報考人員符合報考條件和加分、免試條件,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後發現不符合選調或聘用條件,或因本人放棄而出現空缺的,按確定體檢對象的辦法遞補(體檢、考核合格後列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後無符合條件人員且無替代人員的,本次停止該崗位的選拔或招聘工作。

(9)調動和就業

1.公示不影響選人用人的(應聘聘任制辦事員職位的除外),按規定辦理調動或聘用手續。入選法官按原職務等級分配相應的職務等級。其他新入職人員給予壹年試用期。試用期滿並考核合格者,定級;考試不合格者將被取消資格。

2、公示不影響書記員的聘任,按規定辦理聘任手續,並由聘任法院與被聘任人員簽訂聘任合同。聘用起始時間以市委組織部批準為準,期限為三年,其中試用期壹年。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期屆滿,應按有關規定續簽或解聘員工。

3.聘用時未取得規定學歷學位者,可適當延期辦理聘用手續,但最遲不得晚於2009年7月31日。截至2009年7月31日,未完成的學歷學位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為準。報考人員不符合按此學歷學位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此,如有空缺,則以確定體檢對象的方式遞補(體檢、考核、公示合格後,辦理聘用手續)。如果在辦理招聘手續時沒有符合條件的人員,也沒有替換人員,則本次停止該崗位的招聘。

4.成功的候選人必須在就業法院工作滿5年(因工作需要經組織批準調動的除外)。

三。其他事項

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聘用的不具備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由聘用地法院有計劃地安排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兩年。

被錄用的聘任制書記員,應當按照《中組部、人事部、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組部發[2003]18號),實行合同管理,在國家有關規定出臺前,享受公務員在職期間的工資待遇和相關福利待遇。在合同有效期內,雇傭法院和雇員都履行合同的規定。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不再具有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身份,履行書記員職責。

本通則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67673230

訪問網站: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www.cqleaders.com

重慶法院網www.cqcourt.gov.cn

附:1,2009年重慶市公開遴選法官。xls

2、重慶市2009年公開招聘法院系統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