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兩個女的去加拿大結婚手續需要哪些?
顧名思義,在加拿大壹方的擔保人(可以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與在海外已結婚的配偶合法結婚後,便可申請擔保手續。 在擔保之前,要註意,回中國辦理結婚登記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無論有沒有戶籍或身份證保留在中國,必須要在加拿大辦理“單身證明才”可回國辦理結婚登記。以下的程序必須遵守,缺壹不可: 壹、加拿大公民及僑居加國的中國公民如要回中國結婚,需依照中國法律。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男須年滿二十二周歲,女須年滿二十周歲。 二、加拿大公民及僑居加國的中國公民在中國結婚,須向當地中國婚姻登記機關(市民政局)提供:(1)本人的有效加拿大護照和赴華簽證。如是中國公民,須提供在加國移民紙。(2)抵中國後經中國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健康檢查證明。(3)再提出在加國已辦妥之單身證明書,內容應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地點、國籍、有效身份證件及號碼、職業及經濟來源、婚姻狀況(未婚、喪偶、離婚)。喪偶的須附有死亡證明書。離婚的須附有法院離婚判決書。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書須經中國法院裁定承認(需有中文譯本)。加國的Office-Of-The-Register-General部門出具的婚姻查尋記錄不能視為單身證明書,而只作為單身證明書的附件。 三、居住在加國安大略省(Ontario)和曼尼托巴省(Manitoba)的中國公民及加籍人士辦理單身證明書,須經加國律師(Lawyer)或公證員(NotaryPublic)公證,並經安省內閣管理局或曼省省督府認證後,再送往中國領事館認證(Authentication)。 單身證明書需時:在中國領事館辦理單身證明書認證手續壹般需五個工作日。如情況特殊,需加急辦理,則須另交加急費,當日取件。 單身證明書有效期:自公證日起,須在三個月內送往領事館認證。經領事館認證之日起,六個月內要登記結婚,否則無效。 整個手續等候時間從兩周至四周不等,故此有意回中國登記結婚之新娘、新郎必須有充分的時間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