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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的大事記

2013年8月31日

由中國企業聯合會發布的2013中國企業500強榜單顯示,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以5716.41億元人民幣的營業額名列第9位,同比2012年營業收入提高801.47億元人民幣

2011年7月7日

財富雜誌公布了“2011年度財富全球500強企業”排名,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以547.21億美元的銷售收入名列147位,比2009年的187位大幅前進40個位次,進入了財富全球500強前150強,在69家上榜中國企業中位列第15名。同時,以43.6%的增長率在全球500強收入增長50強中名列35位。

2011年4月5日

2011年4月5日,國務院發出《關於官慶任職的通知》,任命官慶同誌為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總經理,試用期壹年。之前,4月2日國資委黨委決定,官慶同誌任中***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黨組成員。

2010年10月

“中國建築”在《財富》(中文版)雜誌最受贊賞的中國公司——建築業排行榜中列第壹名。

2010年8月19日

中***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張德江前來中建總公司總部視察工作,並欣然題詞:“質量、安全、效益、環保”。

2010年7月23日

國務院國資委在京召開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公布了2009年度及第二任期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結果,中建總公司榮獲2009年、第二任期“雙A”榮譽。

2010年7月8日

財富雜誌公布了“2010年度財富全球500強企業”排名,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以381.17億美元的銷售收入名列187位,比2009年的292位大幅前進105個位次,在54家上榜中國企業中列第15位。

2010年6月18日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與新疆自治區人民政府舉行重組新疆建工集團協議簽字儀式。這次重組是中建總公司貫徹落實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中央企業在新疆發展融合經濟的具體舉措。重組新疆建工集團對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也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緊緊抓住國家援疆建設帶來的歷史機遇,以重組新疆建工為契機,打造壹個集建造、投資和境外業務於壹身的“西部板塊”,大力拓展並占領新疆市場,進而帶動和輻射中亞地區建築市場。重組完成後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持有新疆建工集團85%的股權,新疆建工作為新疆地區最大的建築企業集團正式納入了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的管理序列。

2010年5月18日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在北京召開幹部大會,中***中央組織部副部長王爾乘同誌宣布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主要領導變動的決定並作重要講話。王爾乘同誌在會上宣布,根據中央決定:孫文傑同誌不再擔任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郭濤同誌不再擔任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按照加快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有關精神,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設立董事會,易軍同誌任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順利實現領導班子的新老交替。

2009年7月29日

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中國建築,股票代碼:601668)股票上市儀式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隆重舉行。

2009年7月10日

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獲得證監會IPO批文,並在7月12日晚發布了招股意向書。

2009年

中國建築連續四次榮登“世界500強”企業排行榜,排名第292位,比2008年提升93位,提前跨入世界五百強前三百強。

2008年

中國建築在“世界500強”企業中排名第385位,較2006年排名躍升101位。

2007年和2008年

在《財富》“全球最受贊賞公司”評選中,中國建築連續兩年成為“中國地區最受贊賞公司”的五家企業之壹,是中國地區唯壹獲此殊榮的建築類企業。

2007年

中國建築在“世界500強”企業中排名第396位,首次進入“世界500強”前四百強。

2007年12月8日

由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及寶鋼集團公司於北京發起成立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建總公司控股94%,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承襲了中建總公司的人員與資產。

2007年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被授予第壹任期(2004-2006年)“業績優秀企業”稱號,是建築類僅有的壹家連續三年被國務院國資委評為中央企業年度經營業績考核A級的企業。

2006年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成功跨入“世界500強”,排名第486位。

2004年11月30日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入圍國資委公布的第壹批49家中央企業主業名單。2003年,作為首批20家中央企業之壹,中建總公司主要負責人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簽訂了《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責任書》。

1999年年底

中央發出18號文件,決定將國務院管理的163家企業轉由中***中央管理,並成立中***中央企業管理委員會,作為黨中央的派出機構,直接管理國有企業領導班子。163家企業分為兩個層次,其中39戶國有重要骨幹企業的領導班子由中***中央審批,其行政職務由國務院任命。中建總公司作為39戶企業之壹,實現了領導班子管理體制上的高規格、高層次。

1999年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接收了中外建、中外園林、中建機、泛華、中聯重科、中建科等六家與建設部脫鉤的企業。

1992年8月4日-7日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所屬中國海外集團有限公司在連續7年盈利的基礎上,以其屬下的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的證券上市規則,在香港公開上市發售8.2億新股,占總股份的25%,發售價每股1.03港元,新股連同認股權證發售,每五股派壹份認股權證,***集資8.45億港元。

1991年2月4日

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作出印制佩戴“中建”標誌、徽章的規定。規定在大型機械設備、工程項目、職工基地、辦公用品上印有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標誌,職工佩帶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徽章。標誌、徽章呈方形,象征建築的基石,表示基礎穩固;藍色襯底,象征藍天、海洋,表示海內外壹體化經營,領域廣闊;英文字母“CSCEC”為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英文名稱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RPORATION的縮寫,書寫形式象征建築造型。

1988年2月6日

國務院總理辦公會議確定全國性大型工業公司由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後,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由國家建設部實行行業歸口管理。

1982年11月3日

國務院發出通知,根據國務院《關於全國性專業公司管理體制的暫行規定》,確定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為相當於國務院直屬局級。

1982年6月11日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發出《關於成立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的通知》。經國務院批準,成立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屬全國性的大型建築聯合企業,享有獨立經營的自主權和獨立法人資格。原國家建築工程總局直屬第壹、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工程局,東北、西北、西南建築設計院,西南綜合勘察院,設備配件出口公司和天津材料配件公司,劃歸總公司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