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民法上與公民同為民事主體。有國家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企業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等。與“自然人”同為民事主體。法律確認法人為民事主體,意在為自然人充分實現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1、法人不是人,是壹種社會組織,是壹種集合體,是由法律賦予法律人格的組織的集合體。2、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通過自己的行為享有和行使民事權利,設定和承擔民事義務。3、依法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有自己獨立的權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4、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可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區別法人組織和其它組織的重要標誌。法人有自己能獨立支配的財產,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用自己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對於自己所負擔的債務,可以以自己能獨立支配的財產負無限清償責任。《民法典》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十七條法人的定義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