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五條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文件中約定扣除小微企業產品價格的6%-10%,扣除的價格用於參與評標。具體扣除比例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確定。
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企業應當提供本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見附件)。
擴展數據
政府采購監督檢查和投訴處理中需要認定中小企業資質的,由企業所在地的縣(區)級以上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
中小企業認證的條件和材料:
壹是企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中小企業分類標準;?
二、填寫中小企業認定申請書;
三、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公章,並註明原件);?
4.上壹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該年度新設立企業以上月末為準);或稅務或統計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
五、上年末(新設立企業以上年末為準)參加社會保險人數相關材料;
六、中小企業的認定壹般由企業所在地的縣(區)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需要省級或者地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的,應當提供相關招標人進行省級或者地市級認定的文件依據。
參考資料: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如何辦理中小企業認證
參考資料: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證書
參考資料:
中央人民政府-關於發布《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