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是指年爛桐業務收入1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企業;
2.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
3.規模以上建築業企業是指有資質有等級的建築業,不考慮營業額;
4.規模以上商業企業是指年商品銷售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企業(單位)和年商品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企業(旅遊拆遷單位)。
企業申報的好處如下:
1,對企業的監管是國家認可的象征,無論是國家支持的項目還是科技項目,延遲申報獎補都有很大優勢;
2.未來企業在當地肯定會有更多的話語權,地方政府也會非常重視企業。企業的規模也有利於企業形象的提升和企業的做強做大;
3.是各級產業政策支持的門檻條件:資質榮譽、稅收優惠、授信額度、上市融資、產業補貼、產業政策支持等產業項目的企業準入條件;
4.對企業榮譽也有壹定的好處,比如企業所得稅,也符合經濟利益;
5.代表社會經濟發展和增長成就的指標是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壹款所說的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不限制或者禁止的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壹)工業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654.3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