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險代理業的歷史
保險代理業起源並依附於保險業,保險代理業屬於保險中介行業。我國從19世紀初開始出現保險業和保險代理,但保險代理業發展緩慢,先後經歷了外商壟斷下的保險代理業、民族保險代理業和新中國人民保險代理業三個發展階段。1980年,隨著我國國內保險業的恢復和發展,保險代理也不斷發展。1992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實施《保險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這是我國第壹部管理和規範保險代理的專門法規,該辦法將我國的保險代理機構分為專職代理機構和兼職代理機構兩種形式。1992年,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引入個人保險代理人制度到中國。1995年,國家頒布了《中華人民***和國保險法》,其中規定了保險代理人的資格條件。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實施了《保險代理人管理暫行規定》,進—步明確了保險代理人的分類、組織形式和設立程序等,將保險代理人分為專業代理人、兼業代理人和個人代理人三種形式。1997年,針對保險市場出現的《暫行規定》無法解決的新問題,中國人民銀行對《暫行規定》進行了修訂,刪除了《暫行規定》中不符合《行政處罰法》等法律規定和實踐要求的部分,增加了大量的新內容,並將其名改為《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於1997年11月30日頒布實施。2009年10月1日,《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正式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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