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使用營業執照上的註冊號和經營者姓名登錄;
2、在線填寫年度報告書,經營者或委托人需親自完成;
3、打印填寫好的年度報告書,並準備《申報意見書》、《驗照申請表》等相關材料;
4、攜帶上述材料前往工商管理機關或委托的工商所進行驗照復核手續。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年報的相關法規:
1、年報時間規定:個體工商戶應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內完成年度報告的公示;
2、年報內容要求:年度報告應包括經營者基本信息、經營場所、經營範圍、員工人數、資產狀況等內容;
3、年報公示原則:年度報告應當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4、未按時年報的後果:未在規定時間內公示年度報告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5、年報信息更正:對公示的年度報告中的錯誤信息,個體工商戶應當及時申請更正。
綜上所述,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年報的步驟包括登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填寫年度報告書,打印並準備相關材料,最後前往工商管理機關或委托的工商所進行驗照復核手續。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
第三條
個體工商戶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者直接向負責其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當年開業登記的個體工商戶,自下壹年起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