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至善」為您解答
深圳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高)
第壹批
網報: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31日(截止至18:00)
紙質:2018年6月01日-2018年6月14日
第二批
網報:2018年6月15日-2018年7月14日(截止至18:00)
紙質: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7日
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深高)
第壹批(同上)
網報: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31日(截止至18:00)
紙質:2018年6月01日-2018年6月14日
第二批(同上)
網報:2018年6月15日-2018年7月14日(截止至18:00)
紙質: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7日
第三批
網報:2018年8月14日-2018年9月14日(截止至18:00)
紙質: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8日
申請條件:(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註冊成立壹年以上;
2.企業擁有核心知識產權,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並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
3.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 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6.近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1.在深圳註冊壹年以上的企業;
2.申請認定的企業均需符合《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二章的規定。
申請材料:
(壹)企業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按要求填報有關材料並完成提交,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註冊登記證件(復印件);
(三)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四)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五)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並附加蓋公章的科技人員信息表;
(六)經市財政部門確認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壹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原件,副本可提供復印件),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七)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原件,副本可提供復印件);
(八)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復印件,驗原件)。
以上材料壹式二份(正本和副本),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A4紙雙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在書脊處註明公司名稱及申請年度。
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首先需到國家“高企工作網”註冊登記,註冊登記時行政區域選擇深圳市(註冊登記信息務必與申請書中保持壹致),註冊登記成功後,憑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企業營業執照(原件,留復印件,蓋公章)及經辦人身份證(留復印件)等有效證明到上步中路深圳科技大廈二樓203室。以上由「至善科技」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