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資方名稱:填寫被投資公司或個人名稱,被投資方名稱怎麽寫。公司法沒有規定怎麽寫。投資者是指從事投資活動,有壹定資金來源,享有投資收益的權益主體。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之前,投資基本上屬於國家。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投資者多元化。目前,中國的主要投資者有:
1.中央政府作為投資主體,壹般集中在公用事業、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少數大型骨幹企業和國防、航空航天、高技術等戰略性產業。
2.地方政府作為投資主體,主要投資於區域性公共事業、基礎設施、教育、衛生和社會福利等領域。
3.企業是主要投資者。企業作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根據市場需求和企業更新改進技術的要求,做出相應的投資決策,開展投資活動。
4.個人是投資主體。與前三名投資者相比,具有投資範圍廣、投資金額小、靈活性強的特點。
5.外國投資者。指外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在中國的直接投資,包括外商獨資企業、合資企業和合作企業。不同的投資者承擔不同的投資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