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發明的情況下,知識產權歸公司所有,但公司應給與員工壹定獎勵。
在妳說的故事裏,郭某利用自己個人的資源,完成了程序。且改程序與公司安排的工作並無關系,不能視為職務發明,知識產權理應歸郭某個人所有。
郭某沒有馬上申請專利,還把程序復制給他人,是非常愚蠢的行為。
因為沒有確定知識產權的所有人,所有也很難追究陸某擅自使用該軟件的責任。
陸某(或Y公司)如果搶先獲得該專利,郭某很難保護自己權益。
郭某應該馬上申請改程序的專利。
申請完後,書面知會陸某的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該軟件,不然訴諸法律!
職務發明的情況下,知識產權歸公司所有,但公司應給與員工壹定獎勵。
在妳說的故事裏,郭某利用自己個人的資源,完成了程序。且改程序與公司安排的工作並無關系,不能視為職務發明,知識產權理應歸郭某個人所有。
郭某沒有馬上申請專利,還把程序復制給他人,是非常愚蠢的行為。
因為沒有確定知識產權的所有人,所有也很難追究陸某擅自使用該軟件的責任。
陸某(或Y公司)如果搶先獲得該專利,郭某很難保護自己權益。
郭某應該馬上申請改程序的專利。
申請完後,書面知會陸某的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該軟件,不然訴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