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2.商標權:公司的註冊商標和服務商標;
3.版權:主要包括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攝影、視頻等圖形、文字等創意作品,以及圖書資料、教材、大型相冊等編輯作品;
4.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單位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主要包括與科研、設計、生產、管理、市場、財務有關的非專利技術、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
5.其他人。
知識資產是知識經濟時代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顯性知識和隱性知識的總價值。它沒有獨立的實體形式,而是依賴於壹定的載體,在壹定時期內能夠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
可以分為四類:
1.市場資產是企業所擁有的與市場相關的潛在無形資產,包括各種品牌、客戶的信任、長期客戶、銷售渠道、專利授予合同和協議等。
2.知識產權資產。
3.人力資產是指群體技能、創造力、解決問題的能力、領導能力和企業管理機制。
4、基礎設施資產,指企業能夠運行的技術、工作方法和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新的實用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以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色彩、形狀、圖案的組合為基礎,所作出的具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第三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壹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第五條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損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得或者利用,並且依靠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