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北海仲裁委員會成立於2003年1月15日,是獨立公正、高效快捷解決平等主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爭議和其他財產性權益爭議的中國常設仲裁機構。2017年8月21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桂司仲字20172號)批準,北海仲裁委員會同時增掛北海國際仲裁院,並可同時使用北海國際仲裁院的印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法律分析:北海仲裁委員會成立於2003年1月15日,是獨立公正、高效快捷解決平等主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爭議和其他財產性權益爭議的中國常設仲裁機構。2017年8月21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桂司仲字20172號)批準,北海仲裁委員會同時增掛北海國際仲裁院,並可同時使用北海國際仲裁院的印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