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住房公積金最低標準是多少?
根據要求,我市將於7月1日至8月底調整2012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11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範圍涉及本市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今年存款基數大幅調整。上限為11478元,下限為1100元。算下來,月存最高金額11478元×12%×2≈2756元(見角),月存最低金額1100元×8%×2≈176。2011,繳存基數上限為10843元,下限為930元。調整後,每月最高和最低存款額分別增加了152元和27元。(註:月供包括員工供款和公司供款,比例為1: 1)。月平均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職工年工資總額(包括第13個月的工資和各種獎金福利)÷第12個月。職工年工資總額是指壹定時期內,各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2011年度新員工月平均工資,以2011年度實際領取工資的月份為準。2012 1至6月新職工,以職工下月工資總額為繳存基數計算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額。2011新調入員工,以調入後實際工作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2012 65438+10月至6月新轉入職工以轉入當月職工工資為基數計算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繳費比例略有調整。2012年,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原來的10%調整為12%。調整比例執行時間為2011年7月,調整比例導致的差額計算為2008年徐公積金。其他單位的繳存比例仍分別為8%-12%。其他單位繳存基數調整後,從2012年7月起執行;調整前,7月後已按原繳存額繳納的單位,應自7月起補繳差額。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當與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壹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未達到8%的,應在調整基數的同時調整比例。外商投資企業的繳存比例可按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1998 11.30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除上述政策外,單位為職工每月繳納的住房補貼仍為13%,納入住房公積金統壹管理,補貼基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相同。根據規定,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為其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為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住房公積金依法歸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對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未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單位處以654.38+0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欠繳單位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