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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投標管理手冊下載背景。

完成壹個建設項目從立項到竣工的全部程序(包括立項、規劃、設計、建設項目申請、竣工驗收)。

項目的審批

1項目申請報告(原件)

2, (1)

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1份)

建設用地權屬證明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項目建設投資概算(壹)/>銀行信貸部出具的資金證明(原件)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房地產項目需資質證書復印件)

7.項目地形圖(1)

8.相關職能部門意見。

第二,規劃設計

市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項目文件,下達紅色勘察設計,規劃設計條件。

建築設計分為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

3.市城建局負責聯系市政相關部門進行初步設計審批。

、建築工程施工。

(1)申請建築工程報建,必須先登記建委提供的以下資料。

1,計劃部門或發放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的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計劃;

2、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土地部門出具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的施工圖設計審查合格的項目設計批文;

& gt5.人民防空辦公室人防局核發的施工許可證;

6、消防部門出具的建築消防設計審核意見;

7.為防雷設施檢測出具《防雷設施設計審核》;BR/>;8.出具《抗震設防審核辦公室報送》;

建設資金證明;

10工程預算及造價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類別審批函》;

& gt11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資料。

(b)施工項目公開招標時,應補充以下資料,以便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證明;

施工公開招標申請表;

建設監理公開招標申請表。

(3)對於建築工程,邀請招標將在招標程序中增加以下信息。

1,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證明;

2、建設工程施工招標邀請書;

工程建設監理招標審批表;

4.發行業務部門和私營部門的證明;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其他申請的招標原因。

(四)直接發包的建築工程,補充以下資料,辦理招標手續。

1,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證明;

2.安排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

3、建設單位建設項目監理單位的安排報告;

4.頒發私營部門業務部門頒發的證書;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建設項目直接合同審批表。

(五)向質量監督站申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並提供下列資料辦理手續。

1,《規劃許可證》;

2 .施工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及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制度及合同審批表;

4,

5 .監理合同單位資質證書;

6.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和批準;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8.其他法律法規。

(六)申請建築安全監督,安全監督站應提供以下資料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

(1)施工安全監督報告;

(2)施工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建設監理合同審批表;

(4)工程地質勘察報告(結論部分);

(5)施工圖紙(包括地下室的平、立、橫斷面圖);

(6)工程預算(總建築面積、層數、總高度費用);

2.建設單位: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提供的信息;

(2)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技術方案;

(4)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項目經理的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安全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證原件及復印件;

(7)現場設施、安全標誌和總平面布置圖;/(8)購買安全網的合格證和許可證發票及原件;

(9)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10)施工安全監督申請表

(11)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資料。

(g)領取施工許可證,除(a)款提供的資料外,增加以下資料供建委辦理手續。

1,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及審批表;

2.中標通知書、工程監理合同和工程監理合同;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證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樁基工程駕駛員管理手冊);

使用《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或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現場攪拌批文;

5場比賽時間表;

6.安全管理計劃;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建築施工安全和證書;

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4、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

(壹)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質監站提供下列資料進行審核,質監站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組織驗收單位成立質監站派員現場監督。

1,工程設計和合同已完成;

2.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驗報告;

5.完整的技術文件和施工管理(包括設備資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檢測報告;

7.地基、基礎和主體混凝土結構重要部位的檢測報告;

8.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9、由建設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gt;10,市政基礎設施質量檢測和功能檢測資料;

11,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證明;

12、公安、消防、環保、防雷、電梯等部門出具的提交驗收或驗收證明;

13,質監站責令整改的所有問題;

14,已竣工工程造價站出具聲明。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出具的安全評價書。

(3)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質量監督站提供以下資料辦理手續。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施工許可證;

3.竣工驗收記錄表;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施工安全評價書;

工程質量保修;

9月底前完成項目竣工驗收申請表;項目書;

10商品住宅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1法律法規的其他信息。

(四)建設項目已完成資產負債表審核,造價站提供以下資料辦理手續。

1,實際結算項目,提供以下信息: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托書;

(2)工程批準書;& ltBR/(3)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審批表;

(四)施工合同;

(5)施工組織設計;

(6)圖紙審查記錄;

(7)開工報告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8);

(九)施工進度;

(10)本項目轉換器和泵的材料(鋼筋束)清單;

(11)工程設計變更;

(12)施工現場簽證信息;

(13)竣工圖。

2.按照雙方約定的固定價格(或總費用)結算,並提供以下資料: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托書;

(2)項目合同原件;

(3)竣工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