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服務指的是包修、包換、包退。消費者購買的產品有這些情況,有權利要求經銷商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該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產品標準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這些方式來表明質量狀況的;
4、產品經過了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的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了兩次,但是還不可以正常使用。
《中華人民***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