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為什麽古代人擊鼓鳴冤都會被打?什麽鼓能敲什麽鼓不能敲?

為什麽古代人擊鼓鳴冤都會被打?什麽鼓能敲什麽鼓不能敲?

古代的擊鼓鳴冤是怎麽樣的?是很多人要的問題?下面我就為大家帶來詳細解答。

為什麽說古代人擊鼓鳴冤的時候,會被縣令讓人先打壹頓呢?

其實啊,這種明明是去伸冤或揭發貪官的人反而先被官府打壹頓的人,壹般都是沒有遵照官方程序,像越級 *** 、小事大告,在官方看來不符合禮制或告狀制度的都先要打壹頓,以示懲戒,接著才會審理案件。

在官方的訴訟制度中並沒有鳴冤鼓壹說,壹般我們在影視劇中看到的放置在衙門外面的那面大鼓叫做“堂鼓”,它的作用有兩個:

召集小吏,表明身份的作用

召集衙門內的官差小吏,畢竟每個人官差都有自己的事情要負責,古代又沒有手機和喇叭,大家讀分散在各處,所以敲擊堂鼓就表明縣太爺有事情要宣布,大家都趕快 *** ;

另壹方面,敲擊堂鼓又表明縣太爺回衙了,畢竟縣太爺也有很多公務要忙,不可能每天都坐在衙門裏給老百姓打官司,所以當堂鼓響的時候,老百姓需要告狀打官司的就可以去衙門了。

譬如在《儒林外史》中就描寫了嚴監生的老婆趙氏去告嚴貢生的場景,“次日,壹乘轎子,擡到縣衙門口,正值湯知縣坐早堂,就喊了冤,知縣叫遞進詞來,隨即批出‘仰族親處覆’”

可見縣令什麽時候坐堂是有時間規定的,老百姓只要在縣令坐堂的時候去伸冤就可以了。

而且有些訴狀縣令還不壹定會受理,由於古代是個宗法社會,壹個人的背後往往還有壹個很大的族群,所以像家族利益糾紛縣令有時也會讓其族人自行判斷,畢竟“清官難斷家務事”。

敲擊堂鼓需要在緊急情況下

受到影視劇的誤導,讓很多人誤以為老百姓只要壹有訴狀,就會跑到衙門去敲堂鼓,但這個堂鼓不是隨便敲的,告狀的老百姓除非有十分緊急的事情才能去敲。

譬如在清代就明確規定“必關軍國大務、大貪大惡、奇冤異慘”方可擊鼓,上訴程序從基層到各衙門仍不得申冤者,方許擂鼓”。

所以,當老百姓擂鼓的時候說明案情萬分緊急或者重大,這時候縣官即使不坐堂,也得放下手中的事務出來接待訴訟人。

但如果訴訟人因為誰家偷了自己的雞,誰家占了他家的地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縣令不僅不會受理,還會把他拖下去打壹頓。

因此這個主要是為了避免老百姓亂敲鼓,由於古代的行政制度較為簡單,像縣令不僅要抓經濟、還要抓安全、又要抓生產,基本上大事小事他都要管。

所以設置這個鼓也算方便老百姓。譬如《儒林外史》中又有描寫說“正要退堂,見兩個人進來喊冤,知縣叫帶上來問”。

可見,縣官有專門的時間坐堂審理案件,訴狀人只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去伸冤訴狀就可以,沒有必要去敲鼓,而且訴狀人還得寫“狀子”。

也就是我們今天說的“起訴書”,如果縣令壹看狀子上寫的都是小事,縣令可能口頭吩咐幾句,或者在狀子上寫下自己的意見,壓根不會出來受理案件。

大家可以從下面這段出自《儒林外史》的描寫中就可以看出來:

登聞鼓和誹謗之木

說起這個鼓其實出現的還挺早,在堯舜禹時代就已經出現,譬如在《淮南子·主術訓》中就有描述說“故堯置敢諫之鼓,舜立誹謗之木”。

也就是說在堯時代就已經設置了鼓讓老百姓擊鼓進諫,在舜時代又在馬路上設立了壹根大木頭,讓老百姓把意見都刻在上面。這個鼓後來就演變成為了衙門的“堂鼓”和設置於皇城外的“登聞鼓”。

這個“登聞鼓”全國只有壹個,其作用自然是讓老百姓告禦狀,但是這個鼓後來也就慢慢變成了壹種擺設。

畢竟賢明壹點的皇帝更忙,昏聵的皇帝也不會搭理,而且壹般像這種越級 *** 告禦狀的話下場還挺慘,這個告禦狀在古代叫做“叩閽(hun)”。

方式無非三種:敲登聞鼓;攔車駕;投訴箱

而針對告禦狀也有相應的處罰,畢竟如果沖撞了皇帝,或者告的事情太小,都會受到懲戒,其規定如下:

如是越訴者,笞五十。如訊系申訴不實者, 杖壹百, 所誣不實之事重於杖壹百者,以誣告重罪論處。若曾經法司、督撫等衙門問斷明白而妄圖翻異者,追究教唆主使之人及控告者,俱杖壹百、徒三年。其在皇帝行幸而攔轎告禦狀者,不論情詞虛實,立案不行,照沖突儀仗例,追究教唆主使之人及控告者,俱杖壹百,發近邊充軍。

另外,如果告禦狀的人擅入午門、長安門內鳴冤,或者采取跪午門、長安門和正陽門,以及擊打石獅鳴冤,或者違禁進入堂子跪告,攀越聞院墻進入鼓廳,胡亂擊鼓謊告的人,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懲罰。

另外再跟大家說壹下,天安門前豎立的那幾根被稱為“華表”的柱子,它的前身就是“誹謗之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