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女是天主教、東正教、聖公會以及信義宗的女性修行人員。
修女就是自願終身守貞的人,也就是不再婚嫁,全身心的把自己奉獻給天主。通常須發三願,從事祈禱和協助神父進行傳教。由於不能結婚,因此相當於佛教的比丘尼。在中國,修女有時稱為“姆姆”。
修女是宗教中離家進修會的女教徒,正式而言,神職人員:教皇—大主教(紅衣主教)—主教—神父(司鐸)—執事—修生(修士、修女)—信徒。
擴展資料:
修女發願通常在彌撒聖道禮儀讀福音後舉行,其儀式為:
1、請求收納:發願修女起立,其中壹位代表到會長面前,表示願意加入修會,宣發聖願。
2、征詢意向:主禮者向發願修女詢問是否願意度修會生活、持守三願等。
3、求恩祈禱:全體起立,主禮念壹端禱詞,為發願者祈禱,若發終身願,全體需加念“諸聖禱文”。
4、發願:發願修女逐壹跪下宣讀誓詞,讀完誓詞,全體唱《奉獻凈配歌》。
5、祝福發願者:主禮念祝福經文並伸手祝福發願修女。
6、傳授發願證物:發初願時從主禮領受十字架、聖經及會章;發終身願時則領受戒指及按修會慣例傳授的其他證物。到此,發願禮完畢,繼續彌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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