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項目貸款結清證明復印件(申請審批表加蓋公章)。
2.帶上填好的公章審批表,加蓋公司公章。
3.攜帶以上所有證件到市工商局辦理手續,並攜帶本人身份證。
4.通知後幾個工作日到工商局拿收據。
股權質押是股權質押的解除。股權質押是指以公司股權(對於有限責任公司,通常稱為出資質押或股份質押,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稱為股份質押或股份質押)為自己或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和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和航空器;(六)交通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
第四百四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壹)匯票、本票和支票。(二)債券和存單。(3)倉單和提單;(四)可轉讓的基金份額和股權;(五)可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6)現有和未來的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質押的其他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