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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兩新”組織?

兩新”組織,是指就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的簡稱。 新經濟組織,是指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股份合作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個體工商戶、混合所有制經濟組織等各類非國有集體獨資的經濟組織。 新社會組織,是指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統稱。社會團體,指按《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由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包括學術性社團、行業性社團、專業性社團和聯合性社團等。民辦非企業單位,指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由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近年來,“兩新”組織黨建工作蓬勃發展,取得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在“三拓展”的要求下,“兩新”組織黨建要進壹步推進須實現“三個轉變”。 由外部推動向內部驅動轉變 “兩新”組織黨建工作剛起步時,依靠外部力量推動比較多。但外部力量是企業黨建工作發展的外因,而“兩新”組織黨建工作要取得實效,要達到持之以恒,必須主要依靠“兩新”組織內部的力量。內部的因素在外部條件的配合下***同把黨建工作搞好。 “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的工作目標是凝聚黨員、凝聚群眾、凝聚社會。“兩新”組織黨組織最貼近黨員、群眾,最能及時了解黨員、群眾的心理需求和利益訴求,並能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兩新”組織黨組織和企業外的任何組織相比,它最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由它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比其他任何組織都更有效。 現在各社區都有黨建助理調研員,負責包括“兩新”組織在內的整個社區黨建工作,市、區也招聘了壹批專職黨群工作者進入樓宇開展黨群活動。但是,實踐證明,外派的黨務幹部和黨群工作者沒法進入“兩新”組織的管理決策層,也就難以開展有效的黨建工作。從實際看,很多“兩新”組織對外來的黨務工作者上門開展黨建活動不了解、不理解、不接受,表現為“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說、事難做”。這說明,僅有社區黨建助理調研員和社區黨群工作者這樣壹支隊伍還遠遠不夠,有必要“有償聘請”“兩新”組織內的黨員中高層幹部和企業的業務骨幹為“兼職黨務工作者”。 實踐證明:凡是“兩新”組織黨建真正搞得好,真正有特色有效果的園區和樓宇,都是由於“兩新”組織黨組織自身具有內在的積極性和凝聚力。 由“無為而治”向“三服務”轉變 “兩新”組織內部的黨建工作是整個“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的主體。但是,就目前而言,不少的“兩新”組織黨組織存在兩種傾向:壹是黨組織作用虛化,搞無為而治,認為黨組織只不過是幾個黨員的簡單集合體,黨組織不需要也很難發揮在“三服務”中的戰鬥堡壘作用;二是黨組織作用重心偏差化,認為黨組織只要維護好服務好業主的利益就可以,至於對黨員、群眾的服務則是可有可無的。這兩種傾向使“兩新”組織的黨建工作不能有效地實現由組織覆蓋到建黨目標的轉變,是進壹步深化拓展“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的主要障礙之壹。為此,“兩新”組織黨組織的黨建工作必須實現由“無為而治”向“三服務”轉變。 為企業服務。“兩新”組織內部開展黨建活動得到業主的認可和支持是至關重要的。而要得到業主的認可和支持就要使黨建活動能夠與企業的經營活動結合起來,與企業的發展目標結合起來。要讓企業主認為黨建活動對於企業搞好經營、創造利潤非常重要,是企業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因此,在“兩新”組織開展黨建活動不僅不能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而且還要促進企業的生產經營。 為黨員服務。有黨員反映:“黨員在民營企業是打工者,流動性強。為此,(黨組織)要讓黨員有歸宿感。讓黨員真正感到自己既是打工者,又是黨員。”“要鼓勵黨員成才,鼓勵黨員競爭。”黨員參加組織活動不能只有付出和“沒完沒了的學習討論”,而是要在必要時能得到組織實實在在的幫助。 為群眾服務。“兩新”組織內的黨員要把發揮***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與服務群眾結合起來。“兩新”組織內的黨員不僅自己要兢兢業業地努力工作,完成企業交給的各項任務;而且,要團結企業內的群眾,盡自己所能幫助他們克服工作中的困難,真心實意地為群眾辦實事。黨員和黨組織要發揮溝通群眾之間、溝通群眾與企業之間的作用,讓群眾感到黨員和黨組織的存在,讓群眾從身邊的黨員和黨組織那裏獲得信心與力量。這樣,黨組織對群眾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就會增強。 “三服務”的原則是黨在“兩新”組織建立黨組織、開展黨建活動的基礎。堅持了這個原則,黨在“兩新”組織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由“各自為戰”向制度建設轉變 從整體上看,“兩新”組織的黨建工作還處於壹個“各自為戰”的狀態。“各自為戰”的狀態固然可以“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切實發揮每個黨建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豐富“兩新”組織黨建的經驗,對推動今後的黨建工作很有利。但是,不可否認,這樣的“各自為戰”客觀上造成了認識和活動內容的不壹致。 首先是對服務黨員、服務群眾、服務企業的認識不壹致。黨組織的“三服務”應該是全面的,不僅要服務企業,還要服務黨員和群眾。有些黨組織則認為,只要服務好企業,在工作崗位上把業主交給的任務完成好就可以了:有的黨組織認為,服務群眾是抽象的,可做可不做,可以多做也可以少做。這種服務對象的不全面,就必然影響到黨建工作的效果。 其次是對服務內容和服務領域不壹致。有的黨組織不僅節日慰問,提供政策法規咨詢、聯誼活動,而且通過淡心談話制度,及時了解黨員的思想動態,幫助其克服在工作、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困難,甚至為下崗、失業黨員牽線、搭橋,幫助其就業。有些黨組織僅僅搞些聯誼活動、節日慰問,認為黨組織沒有義務幫助失業的黨員和群眾,對群眾在工作、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困難視而不見,漠不關心。 毫無疑問,這些不壹致是造成當前“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效果參差不齊的重要原因。因此,從制度的層面對“兩新”組織的黨建工作進行規範是必要的。 從制度的層面規範“兩新”組織的黨建工作至少包括兩個層面的規範:第壹層面,市、區和社區對其所屬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服務。中央已制訂了有關做好黨員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等內容的文件。各級地方黨委和黨組織要以這些文件為指導,制訂具體的工作制度,針對“兩新”組織黨建工作面臨的各種問題,從財力上提供保障,從宣傳上提供支持,從人才上提供支撐,確保“兩新”組織的黨建工作順利推進。第二層面,“兩新”組織內的黨組織對所屬黨員、群眾和所在的“兩新”組織的服務。從整體上來看,“兩新”組織內的黨組織在服務黨員群眾、服務企業上參差不齊。為此,“兩新”組織的黨建工作制度建設要規範並提升到“三服務”的層次。而且,要以中央文件和各級地方黨組織的意見為指導,制訂黨組織具體的各項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