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死刑犯”執行槍決並不是法警來完成的。這項極為特殊的工作則是由武警戰士來完成。而法警也同樣有著他本質的工作。
什麽是法警,他與其他警種有何區別
法警是司法機關所設執行特定任務的警察,其全稱是司法警察。他主要任務有警衛法庭,維持法庭秩序。不是所有的法警都有資格參與執行死刑的,因為這項特殊任務,不僅要求有精湛的射擊技術,能達到壹槍斃命,還要有過硬的心理素質,能夠承擔這項任務都是法警中出類拔萃的警員。這些警員壹般不太年輕,大部分有家庭,很多都是部隊轉業的神槍手。
法警在執行死刑任務的時候,壹般會給死刑犯三根煙抽。壹是平撫死刑犯緊張的情緒,二是有壹路走好的意思,俗稱“上路煙”。然後,把死刑犯送到羈押室,與親人見最後壹面,也就是臨刑會見。這時候,法警對死刑犯會表現的很人性化,讓他們把該說的話盡量說完,不會看著表卡時間的。
不管死刑犯被捕前多麽窮兇極惡,殺人如麻,壹旦死神降臨到他們頭上,他們中許多人會嚇得大小便失禁,顫抖的連路都走不成。這時候,就需要法警把他們架上刑車,而且要求死刑犯在到刑場前不能暈過去。盡管法警都是些久經刑場的“老手”,但每次執行死刑任務對他們而言都要承受巨大心理負擔。雖然他們的工作是合法剝奪他人的性命,但這種工作太負有挑戰性。每次執行完任務,都會有專人給他們壓驚、做心理疏導。
執行任務其實沒有什麽更多的篩選余地,基本都是上指下派。
但是,其中有幾個特殊的職務是隨機選取,也就是架手、射手(執法手)、補槍手,也可能擔任報告員。要說是的,架手、射手、補槍手都不止壹個人,但報告員只有壹個。壹般來講,這個隨機選取是以“小中隊”為單位的。任務先下達到支隊,然後指定到某中隊。中隊屬於連級建制,它的下面可以有“小中隊”,實際上人數不固定,壹般30多人,因為幾乎都是不滿編的。
執行的時候,最關鍵的任務都是以小中隊為單位。為什麽?因為小中隊內部的配合熟練度是最佳的。畢竟架手和射手要求有極高的配合度。
怎麽選?
以現在來講,其實就是看執勤日期,壹個小中隊壹分為二或壹分為三,趕上當天誰執勤,誰就負責執行,擔任架手、射手、補槍手、報告員。小中隊裏的其他人擔任押警,做最近距離的保衛。
至於當天執勤的人裏誰具體擔任架手、射手、補槍手、報告員其中的哪個職位,通常由執勤人員自己決定,壹般不強制指派。這就很自由了,有抽簽的,也有輪換制。
專業執行死刑的法警,在沒有執行死刑任務的時候,也會和其他法警壹樣。負責維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審,執行搜査、拘傳、送達、協助執行人員執行法院判決和裁等活動,其目的不僅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更是代表著審判的權威和國家的形象。表面看他們的工作很輕松,其實,他們是離危險最近的人 ,每天要同形形色色的罪犯打交道。在此,讓我們對法警致以崇高上敬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