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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年級法制安全小故事大全

Ⅰ 法制安全小故事

壹位司法工作者曾十分動情地講了壹個真實的故事:壹天,我在少年管內教所接見室裏,見到壹群剛剛容入監不久,身上痞氣猶存、欲隱還現的少年犯。這時有個年約十六、七歲的男孩,看看我身上的著裝,走上前來,拉著我的手說:"叔叔,救救我吧。我不是個壞孩子,我不是個壞孩子呀!"我低頭看看他那稚嫩、天真的臉蛋,聽著他那誠摯、悔恨的請求,壹種悵然若失的感覺湧上心頭。隨著男孩的呼喚聲,我發現坐在他身邊的壹位雙目失明、年近花甲的老人站起來。他右手撐著壹根手杖,臉上掛著淚水,用震顫沙啞的喉嚨說到:"同誌,孩子犯法我們家長有責讓啊!因為俺不懂法,不會用法來教育孩子,所以才……"他說到這裏便哽咽了,他是男孩的爸爸,老伴半身癱瘓,他是讓不滿十歲的小女兒牽手引路,壹跛壹顛走來的。看著眼前這壹老兩少的場面,我匆忙攙扶著老人坐下,此刻我的心也隨著這老少兩代的抽泣而震顫了。孩子的呼喚,老人的心聲,作為壹名司法工作者,我能說些什麽呢?

這個故事,使我不禁思緒萬千,久久不能平靜。是的,他們天生並不是壞孩子,至少他們原來大多不是壞孩子,可是他們犯罪了。中學生違法的犯罪問題給我們留下了太多的深沈的思考。

Ⅱ 關於法制小故事(50字)

舉報人成了誣告人

“新大洋”資產侵占案迷霧重重

2004年10

月,壹起財產爭奪逾億元、爭訟長達四年的訴訟終於有了初步結果。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判決:被告人黃漢民(原海南新大洋石油公司法定代表人)犯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判處有期徒刑12年。

2000年10月26日,黃漢民向海口市公安局舉報,稱公司唐某、蔡某等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將公司註冊資本為5100萬元的股份據為己有,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破。

2000年11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對唐、蔡等人立案偵查。然而兩年後,蔡某等人申訴,稱系被黃漢民誣告陷害。公安機關隨即另行指派辦案人員開展調查。2002年12月20日,公安機關撤銷了唐、蔡等人“涉嫌職務侵占”壹案,並決定以涉嫌誣告陷害罪,對黃漢民立案偵查。

2004年4月22日,檢察機關以職務侵占罪、誣告陷害罪,對黃漢民提起公訴

然而,壹審判決並沒有給這個頗有戲劇性的案件劃上句號。黃漢民當庭即提出上訴。

(邱大軍)

點評:這起被稱為國內數額最大的公司資產侵占案,雖壹審落定,但雙方“舉報人”似乎都拿得出耐人琢磨的證據,究竟誰是真兇,依然懸疑重重。

法律認定的“事實”與客觀存在的“事實”,如何達到最大限度的統壹?在各種證據面前,如何取舍與認定?雖然解答這些問題既專業又復雜,但已不僅僅為掌管法律者所關註,可以看見,人們日漸增強的證據意識已向舊的審判觀發起挑戰。

(嶽嵬)

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婁小平壹審被判11年

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婁小平,2004年11月30日由海南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宣判:犯受賄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壹審查明:1996年12月,三亞市 *** 決定收管南濱農場中的566公頃土地的使用權。南濱農場隨後申請行政復議。場長葉某多次找省法制局承辦人溫誌鵬,請求幫忙改變三亞市的決定。溫向時任省法制局副局長的婁小平匯報該案時,提及農場方面要給錢酬謝。

1997年5月,溫收到葉某送的金額為60萬元人民幣的活期存折,並將其中39萬元存入妻子馮某賬戶,但將股東代碼及密碼提供給婁,由婁炒股。自1997年5月16日至1998年9月調任省高院副院長時,該股戶資金壹直由婁小平炒作。

1997年5月16日,婁小平在省法制局提出同意將爭議地歸南濱農場。後根據省 *** 的行政復議決定書,566公頃土地重新劃歸南濱農場。

壹審還查明,婁小平有85.3萬元的巨額財產無法說明其合法來源。宣判後,婁小平當庭表示要上訴。

(嶽嵬)

點評:要保證“執法為民”,首先要清除執法隊伍中的害群之馬。從王玉忠案、馬升案到婁小平案,落馬者從審判隊伍的中層到高層。由此表明我省政法機關治理司法腐敗的決心和力度。

(嶽嵬)

Ⅲ 關於法制安全的小故事

1.今天坐公車,到站開門後,壹個男人突然堵住車門說自己手機不見了,不讓人版下車.人群嘩然.這時旁邊有權人說打那個男人的手機,看在誰身上響誰就是賊.這個男人就向邊上的壹個人借了手機要撥自己的號碼,突然靠近門口的壹個人拔腿擠下車就跑,這個男人也沒還人家的手機就叫囂著追了過去,轉眼都不見了.於是,這次真的有人丟了手機

2.路邊的押註。幾個碗倒蓋地下,騙子憑借很快的手法,將壹粒棋子放在某個碗下,讓妳去猜。如果妳押50元,猜中了他倒賠妳50,猜錯了這50元就輸了。這樣的騙子,往往會有壹群騙子來故意充當觀眾,起哄或者押錢。最近廣州太平洋電腦城附近很多.

Ⅳ 法制安全教育小故事

Ⅳ 關於安全與法制的小故事100字

監控防盜專家

Ⅵ 小學生法制法律的小故事50字以內越短越好 小學生!的故事 急用。快快快快快

青少年時期是壹個人成長的關鍵時刻,辨別是非能力薄弱,有強烈的好奇心,另外青少年模仿能力很強,易受到外界的影響。有這樣的壹個少年犯張XX,16歲,是看了很多港臺警匪戰片和武俠小說,對其中“老大”的任務和打打殺殺的場面很羨慕,總想著幾個人組成團夥,占領壹條街,稱王稱霸,壹次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攔路搶劫,結果被判4年.

學習法律知識是善於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的需要。有些青少年由於不懂得法律,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傷害的時候,不能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是用“私了”,或者采用違法犯罪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例如,有的人壹輛自行車被人攔路搶走了,這個人不去向公安機關報案,而是叫上了幾個朋友去向壞人索要,並將對方打傷致殘,結果這個青少年倒犯了故意傷害罪。

此外,學習法律知識也是強化社會主義道德意識,提高道德修養,促進自己健康成長的需要。道德是人們關於善與惡、美與醜、正義與邪惡、公正與偏私、光榮與恥辱、誠實與虛偽等觀點,以及與此相適應的行為規則的總和。道德和法律是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相互補充的兩類社會規範,都是調整人們行為的規則和尺度,也是廣大青少年必備的基本要素。

我國法律的實施壹方面要靠國家的強制力,另壹方面也要靠人民群眾的自覺遵守。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也是做壹個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好公民的起碼條件,每壹個公民都要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Ⅶ 法制教育小故事50字以內

壹位司法工作者曾十分動情地講了壹個真實的故事:壹天,我在少年管教所接專見室裏,見到壹群剛剛入監屬不久,身上痞氣猶存、欲隱還現的少年犯。這時有個年約十六、七歲的男孩,看看我身上的著裝,走上前來,拉著我的手說:"叔叔,救救我吧。我不是個壞孩子,我不是個壞孩子呀!"我低頭看看他那稚嫩、天真的臉蛋,聽著他那誠摯、悔恨的請求,壹種悵然若失的感覺湧上心頭。隨著男孩的呼喚聲,我發現坐在他身邊的壹位雙目失明、年近花甲的老人站起來。他右手撐著壹根手杖,臉上掛著淚水,用震顫沙啞的喉嚨說到:"同誌,孩子犯法我們家長有責讓啊!因為俺不懂法,不會用法來教育孩子,所以才……"他說到這裏便哽咽了,他是男孩的爸爸,老伴半身癱瘓,他是讓不滿十歲的小女兒牽手引路,壹跛壹顛走來的。看著眼前這壹老兩少的場面,我匆忙攙扶著老人坐下,此刻我的心也隨著這老少兩代的抽泣而震顫了。孩子的呼喚,老人的心聲,作為壹名司法工作者,我能說些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