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2011 1後成立的公認軟件企業。認定軟件企業的政府主管部門是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標準應參照該部門的相關規定)。比如上海就歸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管轄。
2.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40%以上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其中R&D人員占當年公司平均員工人數的20%以上。
3.擁有核心關鍵技術,R&D費用占當年銷售(業務)收入的6%以上,R&D費用的60%以上發生在中國。
4.企業年度軟件產品開發和銷售(營業)收入應占企業總收入的50%以上(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的開發和銷售(營業)收入應占企業總收入的40%以上),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和銷售(營業)收入應不低於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的開發和銷售(營業)收入應不低於企業總收入的30%)
軟件產品開發和銷售(營業)收入,是指軟件企業從事計算機軟件、信息系統或嵌入式軟件開發和銷售的收入,以及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等技術服務的收入。
5.主營業務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其中軟件產品具有省級軟件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測試機構出具的測試證明材料和軟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
6、具有保證所設計產品質量的手段和能力,建立了符合軟件工程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並提供有效的過程文件。
7.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和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技術支持環境等開發環境。
在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軟件企業就成為所謂的“雙軟企業”,即擁有經過測試和註冊的軟件產品的軟件生產企業。請註意,凡是有具體數據或比例要求的,這都是硬指標,這種支出或費用需要在企業財務核算中單獨核算。壹些企業將這些R&D費用和收入結構隱藏在企業成本或總收入中。如果不能從會計處理上直接看到費用,這種會計處理方式不利於企業申請稅收優惠政策。這種情況也體現在高新技術企業的年度稅務核查中。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辦軟件企業,從2017 12 31之前的獲利年度起,第壹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享受至期滿為止。這就是俗稱的“兩免三減”稅收優惠政策。
這裏有幾個需要理解和掌握的關鍵詞。新成立企業是指2011 1之後成立的軟件公司A。在獲利年度有很多不同的理解需要澄清。比如某軟件公司成立於2011年3月,2011年累計虧損350萬,2012年盈利320萬。那麽,2012是否應該作為壹個獲利年度開始計算免稅期呢?這裏需要明確壹個概念。獲利年度是指企業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仍然盈利的年度。所以2012彌補虧損後,企業還有30萬未彌補虧損。因此,2012不能作為開始計算免稅期的獲利年度。假設其2013年盈利300萬元,在彌補累計虧損30萬元後,剩余270萬元可享受第壹年免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以A公司為例,認定後享受稅收優惠的軟件公司A,應在2013或2014獲利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取得相關認定資格,使A公司從2013獲利年度起享受相應的定期減免稅優惠。若A公司在獲利年度的次年後取得相關認定資格,即2014年(指2015年5月31,2015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則A公司享受自獲利年度(2014年)起計算的優惠期剩余年度相應的定期減免。也就是說,在2014年,由於沒有獲得雙軟認定,但兩免三減的起始期仍從2014年開始計算,那麽A公司實際上只能享受剩余壹年免稅三年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因此,獲得雙軟認證的時機同樣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