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2312,原是國家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中心的電話,根據《商務部關於加強商務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決定利用現有舉報投訴服務中心資源,延伸網絡,擴展功能,形成商務領域12312舉報投訴服務體系,作為商務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支撐。所以,現在的12312是國家商務部市場秩序司專門為了商務綜合行政執法而設立的商務投訴服務中心舉報電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反壟斷法》
第三條本法規定的壟斷行為包括:(壹)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第十壹條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本行業的經營者依法競爭,維護市場競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