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其原因,大體上有這樣幾種類型:
第壹種,也是最常見的壹種,他認為賴了白賴,不賴白不賴,賴了就賺了,壹般情況下不會坐牢。簡單點講就是壹種僥幸心理。
例如唐山的教科書式老賴黃淑芬,青島即墨的老賴武鑫,都屬於這種情況。
這種情況存在的壹種重要原因,是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入罪門檻太高。如果惡意的老賴壹律入刑,估計這樣的老賴會減少百分之九十。
要治理這種老賴實際上不難,完善法律、依法辦事。
第二種,虱子多了不咬,債多了不愁。
例如某地產公司已經公布的債務是1.98萬億,這筆債,就是把某人抓到監獄關上十輩子,債也還不上,幹脆就不還了。
有不少老賴就是故意制造天價的債務,造成壹種大而不能倒的既成事實,以此要挾政府、要挾社會,對於這樣的老賴,如果不嚴厲打擊,會越來越多。
要只這樣的老賴,就是完善法律,早做預防。
因為老賴不管賴幾千萬還是幾個億,都不用坐牢,所以老賴不會還錢的,按欠壹萬判壹年刑,99%的老賴立馬還錢
在他們的意識觀念裏坐牢能夠抵債,這樣即便壹生都坐牢都願意,但是我會非常鄙視。
欠債還錢本就是天經地義,借錢不是本分而是出於信任,就是壹次又壹次的拖延拒絕而寧願做老賴也不願意還錢,總之壹句就是要錢沒有,大不了起訴。
難道面對這種情況就束手無策麽?當然不是若是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起訴申請法院申請債務人名下可執行財產用於償還。
其次經過法院責令仍然拒絕履行義務將會受到處罰,嚴重者將會構成犯罪。
個人認為、為什麽有些老賴寧願坐牢也不願意還錢、有些老賴是把錢留給妻子兒女後和老婆搞假離婚的人也有、也有老賴欠績太多實在還不清了願坐牢丶寧願坐牢比還債發得來些、
中國人,大多數都是但凡能還清債務的,就不會不還,當他自己知道,還不清了,也就想盡壹切辦法,不還了,很多時候,還清了本金,債權人開始要利息,雖然不排除少數騙子本身負債累累,但是大多數老賴都是給利息背死的,對於自身資產扣除債務不能抵償該次借款金額,確實可以認定為詐騙,其他給利息背死的,還要坐牢,說明社會的悲哀,放利息,就要有虧損的覺悟,個人感覺,除銀行以外的放利息錢,就是非法經營就是不當得利就是剝削就該取締判刑,,,,,
老賴都是研究過法律,有預謀有手段的。他不會給自己留下痕跡的,他知道不還錢也不會坐牢。能不還就不還,要不怎麽稱之為老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