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的人來說,親情帶給他的是溫暖,當他累的筋疲力盡的時候,親情是最讓他可以放松的壹種感情了。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親情都是這樣的,還有壹些親情,就是累贅,甚至是噩夢了。
有的人的親情就跟吸血鬼壹樣,真的要把他的血都給洗幹凈,甚至把骨頭給吃了才肯罷休。
如果是有這樣的親情,倒不如斷絕關系。
李婉有壹個弟弟李忠,兩個人相差三歲,在她三十歲那年,鼓起勇氣把弟弟給拉黑了,她覺得有種血緣至親,倒不如斷絕關系。
弟弟李忠出生的時候,父母眉開眼笑的,覺得他們兩口子在養老的時候,肯定是會指望上兒子的。
從有了兒子開始,他們就開始寵著他,家裏的好吃的,好穿的,都是兒子的,家裏臟活,累活,重活,都是李婉的。李婉覺得很不公平,不過父母都這樣,她都不知道該怎麽反抗,該去哪裏反抗。
高中畢業,父母就通知李婉,已經在城裏給她找好工作了,工作幾年就結婚,也不要出去讀什麽大學了,女孩子壹點用都沒有。
李婉的學習不差,高考的成績也不錯,還是在她的壹味堅持之下,申請了助學貸款,才有學上。她在上大學的時候,除了要學習,還得出去打工,因為父母不肯給她生活費,她得供自己讀書。
大學畢業之後,李婉找到了壹份還算是不錯的工作,剛畢業就有五千塊錢的收入。
父母知道之後,就把兒子送到了李婉的身邊,讓李婉也給弟弟找份工作。
弟弟初中畢業之後就不上了,開始混社會,要學歷沒學歷,人品還不好。李婉知道弟弟就是個大麻煩,不過她拗不過父母,就只好在公司附近給他找了壹份工作。
弟弟嫌棄工作累,掙得少,只幹了幾天就不去了。天天在李婉租的房子裏打遊戲,餓了就訂外賣,只要是沒有錢了,就跟李婉要。
他知道李婉手裏有錢,也肯定不忍心他餓著。畢業之後的第壹年,李婉算了壹下,年收入六萬,其中有壹萬花在了她自己身上,剩下的五萬都花在了弟弟身上。
不過弟弟並不知道滿足,就跟壹個吸血鬼壹樣的,只要是李婉這裏有錢,就跟她要錢。有壹次李婉手裏的幾千塊錢,本來是準備交房租的,被弟弟給拿走了。
李婉還是跟朋友借錢把房租給交了的,朋友都不知道她竟然過的是這樣的生活。
而且弟弟已經不滿足於打遊戲,要麽就是泡網吧,要麽就去出去賭博。他走的時候還會拿走李婉的信用卡,只要是看到有現金,就會拿走,壹分錢都不給姐姐留,根本就不管李婉的死活。
弟弟能這麽大膽,也是父母在背後給他撐腰呢,他們覺得李婉是當姐姐的,就應該這麽照顧弟弟,而不是只顧著自己生活。
李婉思考了很久,她已經三十歲了,連對象都沒有,也沒有存下錢。
如果還這麽給弟弟花錢的話,她就把自己的壹輩子都耽誤在弟弟身上了,父母壹點都不會感激她,反而還覺得這些都是她應該做的。
她可不想過這種扶弟魔的生活,於是就在三十歲生日這天,把弟弟給拉黑了。李婉又生怕父母聯系她,給她施壓,也都給他們拉黑了。
其實在拉黑家人的那壹刻,李婉非常希望自己是壹個孤兒,如果是這樣的話,她的生活就沒有那麽多的負擔了。
她痛恨出生在壹個這樣重男輕女,父母還拎不清的家庭中,如果再跟他們保持聯系的話,她的人生真的就沒有辦法繼續下去了。
她覺得人活著,還是要自私壹點吧,如果不斷的給弟弟錢花,他就永遠都長不大,不知道自己的責任是什麽。
可能很多人跟李婉的心情是壹樣的,家的溫暖,對於他們來說簡直太奢侈了。他們也幻想過,只是從來都沒有擁有過而已。
能狠心做出這樣的決定,也是無奈之舉。如果不跟他們斷聯,就要把自己的人生給毀了。
如果妳也生活在這樣的家庭中,希望妳可以做到足夠的自立,然後就要考慮清楚了,什麽樣的決定對妳來說是有益的。
救急不救窮,就算是他是妳的親兄弟姐妹,妳幫他也是有原則的。
如果妳壹味地沒有原則的幫助,並不是真的幫了他,反而是害了他。如果是這樣的話,倒不如過好妳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