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誠實信用
所謂誠實信用,是指為人要真誠,不虛偽,處事要守信,不欺詐。在人類社會活動當中,誠實信用可以說是立人之本,齊家之道、交友之基、為政之法、經營之魂,法律顧問工作無疑亦應當遵循此項原則。
二、合法原則
依法辦事是法律秩序得以維持的事實要件,法律顧問工作無疑亦應當堅持此項原則。誠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之要求,法律顧問應當最大限度地維護聘方的利益,但並非意味著法律顧問工作可以無視法律的尊嚴。
三、預防為主
以服務內容是否與糾紛解決有關,法律顧問的工作內容大體上分為兩大類型:壹類是糾紛解決事務,即在聘方發生糾紛時,由顧問律師幫助聘方解決糾紛,如參與聘方以自助、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的活動;另壹類事務是預防糾紛的發生,即對聘方在建章立制、行為決策、項目談判、文書制作、法務管理以及法制宣教等法務事項提供法律服務,以最大限度地防範糾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