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與他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2.《商標法》第三十壹條規定“兩個以上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對在先申請的商標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同日申請的,對在先商標進行初步審定並公告,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駁回。”
補充:看是否註冊,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從消費者的角度看是否會被識別和誤認。
1.《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與他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2.《商標法》第三十壹條規定“兩個以上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對在先申請的商標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同日申請的,對在先商標進行初步審定並公告,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駁回。”
補充:看是否註冊,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從消費者的角度看是否會被識別和誤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