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令是指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取得所需證據,經人民法院批準後,法院向當事人的代理律師發出的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所需證據的法律文書。
申請調查令的條件:申請人必須是法院已經受理的案件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委托的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寫明需要收集的證據和需要證明的事實,以及無法取得上述證據的理由;持證人是案件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限於取得有效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
調查令是指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取得所需證據,經人民法院批準後,法院向當事人的代理律師發出的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所需證據的法律文書。
申請調查令的條件:申請人必須是法院已經受理的案件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委托的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寫明需要收集的證據和需要證明的事實,以及無法取得上述證據的理由;持證人是案件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限於取得有效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