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向陽離婚協議書(雙方離婚協議書)基本內容

向陽離婚協議書(雙方離婚協議書)基本內容

基本內容

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入;知識產權收入;

2.繼承或者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3.夫妻對* *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

詳細描述

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應當載明雙方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離婚意願,以及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壹致意見。

2、非婚生子女,無財產、無債權債務的,離婚協議也應寫明,不得遺漏。

3.女方在孕期自願提出離婚的,離婚協議應當載明女方主動提出離婚的內容以及雙方對胎兒的處理意見。決定不終止妊娠的,還應當寫明對胎兒出生後撫養的處理意見。

4.協議內容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侵害或限制對方和第三方權益的事項。

5.離婚協議書壹式三份,雙方各執壹份,婚姻登記處留存壹份,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註明日期和按手印。如果離婚協議有任何改動,應該重新打印或書寫。

6.離婚協議書自雙方取得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離婚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後,當事人要求變更離婚協議或者變更離婚協議內容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