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認不諱的解釋
供認:被告對於某壹事實或斷言的真實性予以 承認 ;諱:避諱。指對某項指控完全 認同 。
詞語分解
供認的解釋 ∶不 願意 地承認短處、失敗、 懈怠 、過失或罪責 ∶被告對於某壹事實或斷言的真實性予以承認罪犯對此供認不諱詳細解釋.法律用語。當事人陳述或招認有關案情的事實。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審鞫》:“取 不諱的解釋 .不隱諱。《楚辭·蔔居》:“寧正言不諱以危身乎?將從俗富貴以媮生乎?” 漢 王充 《論衡·效力》:“ 谷子雲 、 * 高 章奏百上,筆有餘力,極言不諱,文不折乏,非夫才知之人,不能為也。” 宋 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