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基於妳說的關於妳雇主支付妳工資的特殊方式,以及入賬這種特殊情況,妳可以看下他所在的企業的有關章程或是其他規定有沒有關於這個董事家庭消費的具體情況,尤其是關於入賬的規定。
不過,我建議妳最好的解決方式是跟老板好好協商,我覺得妳如果想拿回4-7號多出的兩倍工資不太現實,畢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但是如果他要扣妳1-3號的工資是不對的,妳有休息的權利,而妳在休息時被扣工資是沒有依據可言的。
現在妳要解決的利益基礎點就是拿到工資,盡可能多的工資,我覺得妳如果還要強求那後幾天的雙倍工資,妳的雇主可能會反過來不給妳休息時的工資,得不償失。
最後建議妳以後記得簽合同,而且盡量詳細。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