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該處提供的信息:
壹、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及其復印件;
b .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c、註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D.公司章程復印件;
e、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及其復印件;
F.將復印件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
稅務登記表(壹式三份)。
2.總部提供的信息:
壹、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及其復印件;
b .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C.公司章程復印件;
d、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法律文件及其復印件;
E.設立分公司的決議
開分公司去國稅局辦理稅務登記需要哪些資料?工商部門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合並)
1.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壹張表格(可在經辦機構領取)。
2.需要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需要企業的公章
4.提交到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5-6個工作日後領取營業執照。
稅務局:
1.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公章
3.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單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需要哪些證件?根據2002年6月5438+00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必須持有稅務登記證件,但按照規定不需要持有稅務登記證件的除外:
(壹)開立銀行賬戶;
(二)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三)申請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
(4)領購發票;
(五)申請簽發出國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件;
(六)辦理停業或者歇業;
(七)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稅務機關應當加強對稅務登記證件的管理,采取實地調查、上門核查等方式,或者結合稅務機關與工商部門之間、國家稅務局(分局)與地方稅務局(分局)之間的信息交換和比對,實施稅務登記證件管理。
稅務登記證式樣發生變化,需要制發統壹稅務登記證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決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應當自遺失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證件遺失報告表》,公告遺失的納稅人名稱、稅務登記證件名稱、稅務登記證件號碼、 稅務登記證的有效期和發證機關名稱在稅務機關認可的報刊上刊登,並憑在報刊上刊登的掛失聲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發稅務登記證。
寧夏公司辦理稅務登記開業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寧夏金盛達寧夏公司在辦理稅務登記時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1份稅務登記表(適用於納稅人)(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聯合申請需兩份)。
2.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相關合同、章程、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明身份證或護照等合法證件及復印件。
6.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7、改制企業需提供改制相關原件及復印件。
個人合夥辦理稅務登記需要哪些證件?納稅人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根據不同情況,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下列證件、資料(提供的證件、資料原件供稅務機關審核使用,復印件壹式兩份,國稅、地稅機關各留存壹份):
1,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核準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3.註冊地址及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自有房產,請攜帶* * *產權證或買賣合同等合法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租賃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權屬證書復印件;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4.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證明負責人身份的合法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應當張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
5.個人合夥企業跨地區(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提供總機構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第十三條規定:“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下列證件、資料:“(1)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二)相關合同、章程和協議;(三)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文件和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辦理稅務登記需要哪些資料?新設稅務登記
1.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
納稅人持向稅務機關提供的證件和資料,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經核實符合要求的稅務登記表(壹式三份),填寫表格中的項目並簽字,然後提交原窗口辦理。
辦理稅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營業執照或成立批文復印件及復印件;
(2)提供相關合同、章程、協議及其復印件;
(3)提供銀行及賬號證明及其復印件;
(4)提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證件及其復印件;
(5)提供驗資報告及其復印件;
(6)提供營業場所證明及其復印件;
(7)提供代碼證及其復印件;
(八)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2、縣內企業設立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
(1)提供縣工商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復印件;
(2)提供總機構當地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復印件;
(3)提供分支機構代碼證及其復印件;
(四)提供營業場所證明及其復印件;
(5)提供分支機構負責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6)提供分公司會計報表和總公司出具的是否單獨納稅的證明;
(7)單獨納稅的分支機構(非法人)還需提供開戶行及賬號、財務負責人身份證、納稅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八)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變更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和資料向當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經核實符合要求的,到稅務登記窗口領取《變更稅務登記表》(壹式三份),填寫表格中的項目並簽字後,交原窗口辦理。
(1)提供稅務登記證原件(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登記表原件);
(2)提供工商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營業執照及其復印件;
(三)提供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相關證明文件;
(4)《納稅人證書》;
(五)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的納稅人,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公告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文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稅務登記。
(1)提供稅務登記變更申請書;
(2)提供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內容的決議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註銷稅務登記
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等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結清欠稅、滯納金、罰款和各項基金費用,到當地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申請註銷稅務登記,填寫註銷登記表(壹式兩份);稅務稽查人員在規定的期限內,核對申請人的稅款繳納情況、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發票領購手冊後,方可註銷。
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的登記窗口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停業或復業稅務登記的辦理
納稅人因故需要在營業執照核定的經營期限內停業的,應書面申請停業(註明停業原因和時間),並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手續。
納稅人在恢復生產經營前,應當向稅務機關申請復業登記,經確認後,辦理復業登記,並納入正常管理。
開業辦理稅務登記需要哪些證件或資料?分公司稅務登記證需要哪些材料?1,總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2、總機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壹式兩份。
3.分公司營業執照原件。
4.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壹式兩份。
5.分公司非法人(負責人)的相關身份證明及相關印章。
申請分支機構稅務登記證需要哪些資料?妳的部門是什麽性質的?可以分為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獨立核算的需要到分公司所在轄區的稅務局辦理納稅證明,非獨立核算的不需要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