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機構代碼是在全國範圍內向中國人民、國內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依法登記的其他組織頒發的唯壹的、不可變更的代碼標識。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組織機構代碼的管理。
組織機構代碼證就像居民身份證壹樣,是社會經濟活動中組織機構給予的單位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制度覆蓋面廣,還有數字檔案(數字檔案)作為申請代碼單位資格審核的憑證,可以動態追溯各個組織機構的歷史發展變化。
2016 65438+10月1起,各地質監機構不再向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依法設立的機構頒發和更換組織機構代碼證。
2016 10 18、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國家質檢總局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令號總局184),正式廢止《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組織機構代碼在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中退出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