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從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到聚焦“六項紀律”,再到聚焦全面從嚴治黨、深化政治巡視,體現了在實踐中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識的深化。
巡視工作作為巡視工作向市縣延伸的有效途徑,具有與巡視工作相同的方法和本質屬性,新修訂的《巡視工作條例》被視為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和巡視工作壹樣,市縣壹級巡視工作的主體是市縣壹級黨委,巡視的是政治,不是業務。從對象上看,政治巡視是壹個地區、部門和單位的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在內容上,要用政治的眼光看問題,重點是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選人用人。要看被巡視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是否充分發揮,領導班子凝聚力是否強大,是否與黨中央堅定壹致,是否體現管黨治黨“嚴”的要求。
1問怎麽巡邏?
檢查工作采取常規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專項檢查為重點的方式進行。按照巡視全覆蓋的體制機制要求,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每屆至少要覆蓋各單位壹次,行政村(社區)縣級黨組織也要對信訪集中、群眾反映強烈、處理問題軟弱渙散的單位進行“延伸式”專項巡視。檢查流程包括檢查準備、檢查了解、檢查報告、檢查反饋、組織整改督導、歸檔備案六個環節。檢查的重點取決於對象的特點,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重點是“四個著力”和“兩個責任”;對基層黨員幹部,要著力解決“辦事不公、履職不實、作風不民主、行為不規矩”等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在實踐中,要註意三個方面。
建立和完善制度
建立信息溝通制度,嚴格按照巡視工作要求,建立巡視組與紀檢、組織、公檢法、信訪、審計等部門的信息溝通機制。,以便為檢查做準備。建立工作聯動制度。根據巡視工作需要,經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建立必要時涉及部門派員參加的巡視機制。派出人員服從巡視領導,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接受被巡視單位幹部群眾的監督。建立幹部考評制度,把巡視發現和舉報的問題以及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數量和質量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制定考評辦法,對巡視幹部實行績效考核。
明確檢查的重點
明確重點任務,貫徹落實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聚焦扶貧民生問題,關註執法不公、吃拿卡要、照顧親友、以權謀私等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以及貪汙、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資金、農業補貼等“微腐敗”問題。明確對象重點,聚焦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堅持問題導向,采取確認、點穴、調查等方式,開展延伸巡視行政村(社區)黨組織專項巡視,實現巡視工作全覆蓋。
註重方法創新
統籌兼顧,著力做到“五個結合”,即把巡視工作與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結合起來,與“兩學壹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與區域中心工作結合起來,與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結合起來,與幹部作風建設結合起來,倒逼工作落實。在工作方法上,要用好“看、聽、問、切”四步工作法,在監督內容上突出“六項紀律”,對違反“六項紀律”的重大問題清單所列內容進行嚴格對照,逐壹尋找突破口,確保檢查取得實效。
2問成果怎麽用?
為充分發揮利劍作用,有效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巡視工作要註重成果最大化運用,堅持巡視與執紀審查無縫銜接,與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做好幹部工作有序銜接。對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要分類優先處理,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集中力量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做到標本兼治。
抓好整改落實。
及時準確地反饋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督促被巡視單位黨組織在真解決問題上下功夫,在立行立改上下功夫,在快從嚴上下功夫,出實招。壓實“兩個責任”,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和監督清單,逐壹解決,逐壹銷號。抓好整改公示,被巡視單位整改落實情況嚴格按照規定向黨和社會公開,接受廣大幹部群眾監督。同時,鞏固被巡視單位黨組織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和主要負責同誌整改第壹責任人責任,落實整改報告真實性承諾制度。被巡視單位黨委(黨組)書記向巡視領導小組提交整改報告時,黨委(黨組)書記作為整改第壹責任人,應對整改報告的真實性進行簽字認可。檢查對檢查結果嚴格實行“五賬管理”(即檢查報告為“報銷”,檢查反饋為“付款”,檢查交接為“轉賬”,檢查監督為“審計”,檢查整改為“核銷”),避免壞賬的發生,隨時殺個回馬槍。
在發揮根治效果上做實事。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集中整治* * *性問題、約談反饋個性問題、查處典型問題”的制度規則要求,強化檢查結果運用,發揮治本效果。壹是全面集中整改,放大成果應用。建立牽頭單位組織實施、配合單位積極參與、巡視辦跟蹤督辦的“三位壹體”工作機制,確保集中整改、全覆蓋落實到位,增強巡視成果輻射力,擴大受益面。二是單獨面談反饋,直面性格問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約談組,第壹時間約談被巡視單位主要領導,對巡視發現的整改事項逐壹“面對面”點評,確保壓力傳導到位、“兩個責任”落實到位。三是快速移交問題線索,依靠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典型案件。從巡視中發現問題和線索並移送有關部門紀律審查,到給予當事人紀律處分,再到督促被巡視單位建章立制、整改反饋,要做到“優先、承諾、短平快曝光”,整個程序鏈條“閉環”運行,確保“快查快辦”的最大效果。
在深化成果應用中求實效
通過初篩,集中力量和人員查處有影響、惡劣的案件,充分發揮巡視的震懾和教育引導作用。紀檢監察機關和人事部門及時將巡視結果和巡視整改情況作為幹部考核、選拔任用、獎懲的重要依據。巡視組對被巡視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的評價,也是對被巡視單位領導班子評價的重要依據;在領導班子調整和幹部選拔任用上,要充分聽取巡視辦和有關巡視組的意見,突出巡視利劍作用,達到持久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