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營單位和分支機構的註冊費為300元。
3.企業法人及事業單位、公司、分公司變更登記費100元;企業法人變更註冊資本的,按增加註冊資本的0.8%繳納;註冊資本超過654.38+00萬元的,繳納超出部分的0.4%;註冊資本超過6543.8+00億元的,不繳納超出部分;變更登記費不足654.38+000元的,應當繳納654.38+000元。
4.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開業或更名收取名稱核準費100元。
5、經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改制、重組和結構調整的企業變更登記費50元。
“三改”後企業註冊資本總額不超過原企業(含兩個及以上企業,下同)註冊資本之和的,不收取登記費,僅按上述標準收取變更登記費。
“三改”後企業註冊資本超過企業原註冊資本的,按規定的登記費標準收取,收取登記費後不再收取變更登記費。
6.企業需要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復印件,每份費用為10元。
7.個體經營戶變更登記費10元,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每份收取3元費用。
經營範圍可以這樣寫:提供安防工程的設計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