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澱法院港北太陽店壹、院本部立案點。
辦公地點:海澱區單玲街12號
電話:62697395
驗收範圍:
(1)院本部立案點受理除復興路調度法庭、四季青調度法庭、上地調度法庭、東升調度法庭、山後調度法庭以外的所有民商事案件,以及勞動爭議、知識產權、行政訴訟、刑事自訴、申訴、國家賠償案件。
(2)金融法庭(溫泉派遣法庭)審理的金融相關案件、破產清算案件,暫由醫院本部受理。
(3)為便於以不同方式審理案件,以下類型的民事案件由院本部立案點統壹受理,派出的立案點不再受理。
1,勞動合同糾紛;
2.監督程序案件和公示程序案件;
3.請求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案件;
4.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5、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合同糾紛;
6、教育培訓合同糾紛;
7、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和因交通事故引發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二、復興路派法院立案
辦公地點:海澱區昌化路13號芳官大廈(海澱法院第二辦公區)
電話:82956205
驗收範圍:
(壹)受理復興路派出法院管轄的街道所有民事案件,包括萬壽路街道、羊坊店街道、甘家口街道、八裏莊街道。
(2)受理四季青派出的法院所轄街道的民事案件,包括香山街道、田村路街道、永定路街道、萬柳區、四季青鎮。
(3)受理海澱區法院管轄的所有執行案件。
第三,上地派法院立案
辦公地點:海澱區上地信息路28號信息大廈B座11層
電話:62697789
受理範圍:受理上地派出法院所轄街道的壹切商事案件。範圍包括:溫泉鎮、西北旺鎮、蘇家坨鎮、上莊鎮、馬連窪街道、上地街道、清河街道、西三旗街道(其中金融法庭受理的金融案件、破產清算案件由院本部立案點集中受理)。
第四,東升送法院立案
辦公地點:海澱區成府路45號
電話:62697759
受理範圍:受理東勝派出法院所轄街道的所有民事案件。範圍包括:學院路街道、清河街道、西三旗街道、燕園街道、清華園街道、東勝區。
五、山派法院立案點。
辦公地點:海澱區北清路翠湖南環路13號8號樓
電話:62697972
受案範圍:受理山派出的法院所轄街道的壹切民事案件。範圍包括:溫泉鎮、西北旺鎮、蘇家坨鎮、上莊鎮、馬連窪街道、上地街道。
不及物動詞其他人
刑事自訴、行政訴訟、申訴、國家賠償等案件受理地點此次不作調整。案件受理後,我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靈活調整法院和派出法院審理案件的範圍,要求訴訟當事人按照我院的具體通知進行訴訟活動。
本方案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為方便訴訟當事人立案,我院將在本立案點調整受案範圍後設置過渡期,各立案點在2017年3月10日前仍可按原受案範圍領取相關起訴材料。3月10後,各立案點按此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