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為什麽所有手機廠商都不敢得罪的高通,只有華為敢不

為什麽所有手機廠商都不敢得罪的高通,只有華為敢不

2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開出中國反壟斷歷史上金額最大的罰單—美國高通公司因壟斷行為被罰60.88億元,並被責令整改。這壹罰單不僅改寫了中國反壟斷歷史,更是在全球範圍率先改變了高通實行20余年、通行全球的專利收費模式。在西方國家對高通反壟斷調查進展緩慢的情況下,為什麽這家全球互聯網芯片巨頭在中國認罰60億元?  50%收入  來自中國市場  高通舍不得  60.88億罰款  還是罰少了  為何認罰  50%收入  來自中國市場  高通舍不得  成立於1985年7月的高通是壹家美國無線電通訊技術研發公司,作為全球最大的專利許可收費公司和最大的無線通訊芯片制造商,其專利之多,讓幾乎所有手機廠商都離不開這家公司的授權。包括WCDMA、CDMA、TD-SCDMA、LTE等技術規範在內,通通繞不開高通的基本專利。  數據顯示,高通通過芯片銷售和許可費於2013年在全球獲得248億美元的收入,而其中近壹半來自中國。可以說中國已成為高通公司全球最大、最重要的市場之壹。針對於此,中國反壟斷部門不僅對高通實施了巨額罰款,還對其專利收費模式進行了重大改變。  長期關註反壟斷問題的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鄧誌松認為,中國反壟斷部門對高通的執法,是全球反壟斷領域標誌性事件。而中國在高通壹案中能首先取得重大突破,首先是因為中國已經成為世界最大的無線通訊市場,例如高通50%的收入來自中國市場,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因而有著更大的發言權。  專家觀點  60.88億罰款  還是罰少了  雖然遭遇接近10億美元的高額罰款,但是面對中國龐大的市場,高通公司卻暗自高興。高通總裁Derek Aberle表示,很高興相關的調查已經結束。  對於60.88億元的罰單,獨立電信分析師、飛象網CEO項立剛認為,處罰輕了。2009年,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曾對高通處以2.087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其濫用在市場中的壟斷性地位。“根據韓國當時的罰金計算,大約占到高通在韓國壹財年銷售額的10%。而國家發改委的罰金卻不到10%。”項立剛指出,高通在截至2013年9月29日的壹個財年中收入約為250億美元,其中半數來自於中國市場。10%的話就是12.5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78億元。  記者發現,在對高通公司反壟斷處罰結果公布後,高通公司股價不跌反漲,不少行業分析師認為這也從壹個層面說明,投資者認為高通是在以罰款換市場。  調查背後  高通曾花大力氣  內外施壓  在不舍中國市場的同時,記者了解到,高通公司在中國反壟斷部門對其調查過程中也並不甘心,曾花大力氣進行“內外施壓”。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透露,在持續壹年多的反壟斷調查過程中,高通公司多次派團隊到國家發展改革委接受調查詢問,進行陳述申辯和提交相關材料。  但據了解,高通公司在配合調查的同時,多次通過不同層面對我國反壟斷部門的調查施加壓力。同時高通公司還曾利用輿論質疑反壟斷調查的合規性、合理性,聘請包括我國學者在內的專家出具報告,發表對其有利言論。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原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張昕竹就受雇於高通公司並為其出具證據,收取高額報酬,此前被解聘出專家組。  其他國家怎麽罰?  自主研發  才能立足市場  鏈接  其他國家怎麽罰?  事實上,僅在最近10年,高通公司就已經在包括美國本土的全球主要市場,不斷遭遇反壟斷起訴和調查。  2005年,包括愛立信、松下、諾基亞、NEC、博通、德州儀器在內的6家全球性企業,分別向歐盟起訴“高通公司不正常競爭行為,違反《歐盟競爭法》相關條款”。2007年,歐盟委員會正式對高通進行反壟斷調查。高通最終被迫與上述6家公司達成和解,大幅削減對這些公司的專利費,才換回這些公司在歐盟的撤訴。  2005年,美國博通公司在美國本土起訴高通公司濫用商業地位,違反美國反壟斷法。這壹官司歷經4年,2009年4月高通敗訴,最終同意向博通分4年支付8.91億美元以達成和解。  在韓國,2006年,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收到兩家美國公司和兩家韓國公司投訴。2007年1月,該委員會開始對高通公司正式調查。2009年7月,高通被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處以2.087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其濫用在市場中的壟斷性地位。  警示  自主研發  才能立足市場  壹直以來,中國的手機廠商對高通可謂“又愛又恨”。因為,稍微懂行點的消費者聽說手機搭載的是高通芯片,往往都會另眼相看。而獲取芯片,需要支付高額的費用。  “國家發改委對高通的處罰,對使用高通芯片的中國手機廠商將有所利好。”項立剛指出,最突出的壹點是,專利許可費用的下降,會在壹定程度上攤薄手機廠商的成本負擔,對提升國內企業競爭力有所裨益。從間接的角度看,也有可能讓消費者享受到更低的手機價格。“當然,國內廠商不能過度依靠這樣的懲罰來保護自己權益,更不能因為許可費少了而安於現狀,不去做自主研發。”  售價2000元的智能手機  可省35元  將改變我國手機產業  競爭格局  事件影響  售價2000元的智能手機  可省35元  此次高通接受國家發改委反壟斷調查,在接受高額罰款的同時,還改變了專利授權的標準。此次針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結果,對於普通手機用戶購買壹部新手機影響有多大呢?  有業內人士稱,高通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移動芯片提供商,使用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及中國電信信號的手機都涉及到高通的芯片與專利問題。在截至2014年9月28日的財年中,高通全球營收265億美元中的約壹半來自中國,而高通大部分的盈利來自專利授權部門的高盈利率專利收費。  消費者購買的每壹部手機,裏面都包含涉及高通的兩部分費用:通訊芯片硬件費用;專利授權費。以壹部售價在2000元左右的智能手機為例,其中高通芯片的售價約為23美元(約折合人民幣140元),然後再按照整機售價的5%繳納費用(大約是100元),兩項加起來大約是240元。此次整改後,每部手機裏高通芯片價格不變,而專利授權費用降為在整機售價65%的基礎上收取5%。此次整改後壹部售價2000元左右的智能手機,其中高通的專利授權費下降為65元,比以前減少35元。  10日,國內壹家手機廠商內部人士說,每部手機35元的費用,看上去不多,但這是售價在2000元左右的智能手機的1.75%,對於利潤微薄的國內手機品牌來說,積少成多,加起來就是壹筆不菲的費用。記者算了壹下,國內某品牌手機廠商,如果2015年銷售1000萬部采用高通芯片的智能手機,單部手機售價為2000元,由於此次高通專利授權費標準調整,將能夠額外獲得3.5億元的純利潤。  將改變我國手機產業  競爭格局  分析指出,整改措施將給中國手機產業帶來深遠影響。因為中國各家手機廠商的專利擁有數量不同,甚至差距巨大,高通“不捆綁、不強制交叉授權”措施將改變中國手機產業的競爭格局。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1月,華為獲得的專利授權量近3萬件。截至2013年底,中興通訊在全球專利擁有量超過5.2萬件,累計專利授權量已超過1.6萬件。在這個數字上,小米發明授權僅有10項,OPPO有103項。  如今,因為高通“強制交叉授權”策略的改變,使得華為、中興、小米等廠商有了選擇。這將大大緩解它們所面臨的壓力,因為它們不再需要煩憂前者的獅子大開口,從而能推動談判更快達成,而且不至於過多影響到產品售價。  我國反壟斷  全面開花  下壹步劍指  行政壟斷  觀察  全面開花  下壹步劍指  在專業人士看來,執法機關對高通的處罰,不僅金額再創新高,更觸及知識產權、專利許可等反壟斷前沿領域。從白酒、奶粉到高科技專利許可,“全面開花”意味著我國反壟斷執法步入常態化階段。  剛剛過去的2014年,中國反壟斷調查密集發力。5月,國家發改委對依視路、博士倫等多家眼鏡片生產企業開出1900多萬元罰單。7月,國家工商總局對微軟在國內的4個經營場所進行反壟斷突擊檢查。這些反壟斷案件呈現出以下特點:壹是罰單金額屢創新高。2013年,廣東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業被罰6.7億元。2014年,日本住友等12家零部件企業被罰12.4億元。2015年開年,這壹紀錄被刷新為60.88億元。二是反壟斷調查涉及的行業比較廣。包括液晶面板、白酒、奶粉、黃金飾品、眼鏡、汽車等領域,都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且“洋老虎”“土老虎”壹並被打。三是反壟斷執法的“技術含量”不斷提升。“之前查處的白酒、奶粉等反壟斷案件都屬於實體交易層面,調查起來相對容易。高通涉及知識產權、專利許可等反壟斷前沿領域,對專業性要求很高。可以說,對高通壟斷案的查處,標誌著我國反壟斷執法能力又提升壹個層次。”時建中指出。  雖然我國反壟斷開始步入常態化階段,但反壟斷法從實施至今畢竟只有6年多時間,需要解決的問題依然不少。首先是對行政壟斷的破除。隨著全面深化改革的推進,國內民眾對石油、電信、電力等行業壟斷問題及行政壟斷的關註持續升溫。去年9月,國家發改委對河北省規定本省客車路橋費半價而對外地車收取全價的行為反壟斷調查,已經發出了明確的破除行政壟斷信號。其次是司法審判的跟進。在反壟斷實踐中,除了發改委、工商總局等反壟斷機構的行政執法,法院對反壟斷民事訴訟的審理也推動了反壟斷規則的確立。比如,最高法院審理的奇虎訴騰訊壟斷案、廣東高院審理的華為訴美國IDC專利標準壟斷案等,均引發社會廣泛關註。  “在高通壹案中,直接受害者是國內的手機廠商,卻鮮有企業敢站出來提出民事訴訟。這可能是由於企業擔心自己勢單力薄,貿然‘出頭’會得罪高通,反而招致更大的損失。隨著反壟斷的深入,國內企業需要加強自身的維權意識。”反壟斷律師郝俊波說。  時建中對記者表示,在反壟斷實踐中,行政執法和司法審判應該有機結合起來。“司法審判目前比較薄弱,和企業的維權意識有關,也和整個大環境有關。比如,法院應該進壹步降低反壟斷案件的立案難度,減輕原告的舉證責任等,為反壟斷訴訟創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