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用等級根據什麽評定?
稅務機關根據納納稅人納稅信用信息來評價,納稅信用信息包括納稅人信用歷史信息、稅務內部信息、外部信息。納稅人信用歷史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評價年度之前的納稅信用記錄,以及相關部門評定的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稅務內部信息包括經常性指標信息和非經常性指標信息。經常性指標信息是指涉稅申報信息、稅(費)款繳納信息、發票與稅控器具信息、登記與賬簿信息等納稅人在評價年度內經常產生的指標信息;非經常性指標信息是指稅務檢查信息等納稅人在評價年度內不經常產生的指標信息。外部信息包括外部參考信息和外部評價信息。
綜上所述,納稅b級所指的就是在對納稅人進行年度信用等級評級時,所獲得的評分是滿足B級條件的納稅人。
法律依據:
《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第五條
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按照第四條的評定內容分指標計分,設置A、B、C、D四級。
第七條
考評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為B級。至評定日為止有新發生欠繳稅款5萬元以上的(自評定日起向前推算兩年內發生,至評定日尚未清繳的),不具備評定為B級納稅人的資格。對辦理稅務登記不滿兩年的納稅人,不進行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視為B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