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什麽叫做“改土歸流”?

什麽叫做“改土歸流”?

改土歸流就是把少數民族土司管理的方式改為政府官員管理方式。

土司即原民族的首領,流官由朝廷中央委派。改土歸流有利於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後性,同時加強中央對西南壹些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統治。改革後,還是有些土司掀起叛亂,最大規模的是烏蒙土司的叛亂。

改革原因:

為了解決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據的積弊,明清兩朝的統治者大多主張實行改土歸流政策。即在條件成熟的地方取消土司世襲制度,設立府﹑廳﹑州﹑縣,派遣有壹定任期的流官進行管理。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三朝在西南和中東南少數民族地區實行的壹種管理制度,它是由唐宋時期的羈縻州縣制發展而來的,就是任命少數民族的首領為土司、土官。

授予他們按照當地的傳統習慣對所轄地區進行統治的權力.官職世襲,壹句話,就是“以土官治土民”。在邊境地區,朝廷甚至允許土司保有軍隊。

土司制度在生產力水平不高、交通不便、民族文化差異巨大的情況下。曾起到壹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土司世代為官,獨霸壹方,更有壹些土司專橫不法。

對境內人民實行政治壓迫和經濟掠奪.土司之間為爭權奪利挑起械鬥或戰爭,導致生靈塗炭,對朝廷也叛服無常。隨著社會的發展.土司制度已日益腐朽落後,廢除它已成為必然。

明朝就已經開始醞釀取消土司制度,改為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立府、廳、州、縣等機構,派遣有壹定任期的流官進行直接管理,這種方法被稱為“改土歸流”。

早期的改革是緩和的。如遇到土官絕嗣、土官之間互相仇殺或叛亂被平定、土官犯罪革職等.當地的土司制度即被廢除,改由流官接任。

擴展資料:

改革結果:

改土歸流後,部分上層土司不甘心失敗,時刻圖謀復辟。而有些清軍在新地區肆行搶掠,有的流官不善於經理,驟然增加賦稅,興派徭役,自身又貪贓勒索。

加之新設營汛部伍大多從鄰近地區抽調而來,致使原來地區力量空虛。這不僅使原土司有了叛亂的口實,也給了他們以可乘之機。

雍正十三年(1735年)春,貴州古州﹑臺拱地區苗民上層鼓動百姓發動叛亂。叛亂者深入丹江﹑黃平﹑凱裏等廳州縣,雍正帝派兵鎮壓未果。

乾隆帝繼位後,任命張廣泗為七省經略,於乾隆元年(1736年)平定叛亂,清廷下令取消新區賦稅,按當地習慣審理民事糾紛,以鞏固對改土歸流地區的統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改土歸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