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23個省份,分別是:
1、河北省(冀)
2、山東省(齊)
3、遼寧省(遼)
4、黑龍江省(黑)
5、甘肅省(隴)
6、吉林省(吉)
7、青海省(青)
8、河南省(豫)
9、江蘇省(蘇)
10、湖北省(鄂)
11、湖南省(湘)
12、浙江省(浙)
13、江西省(贛)
14、廣東省(粵)
15、雲南省(滇)
16、福建省(福)
17、臺灣省(臺)
18、海南省(瓊)
19、山西省(晉)
20、四川省(川)
21、陜西省(陜)
22、貴州省(黔)
23、安徽省(皖)
中國省份的發展
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前,全國壹***有49個省級行政區。1949年,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全國分為5大行政區和1個中央直屬行政單位,下轄30省、1自治區、12直轄市、5行署區、1地方、1地區。
1950年,撤銷旅大行署區,設立旅大市;設立中央人民政府華北事務部。撤銷四川省,設立川東、川南、川西、川北4個行署區。
1951年,省級行政區增加到53個,數量達到歷史最高點。
1952年,撤銷中央人民政府華北事務部,設立政務院華北行政委員會。將原來的行政區改稱為行政委員會。撤銷了行署區的建制,恢復為原來的省。
1953年,時為6大行政委員會:華北、東北、西北、華東、中南、西南。全國***設30省、1自治區、14直轄市、1地方、1地區。
1954年,撤銷6大行政委員會,最高壹級的地方行政單位變為省,總計26省、1自治區、3直轄市、1地方、1地區。
1955年,撤銷熱河省,將其行政區域並入河北省、遼寧省及內蒙古自治區。撤銷西康省,將其行政區域並入四川省。撤銷新疆省,設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昌都地區劃其管轄。
1957年,設立寧夏回族自治區。
1958年,天津直轄市改為河北省轄市。撤銷廣西省,設立廣西僮族自治區。
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區,又將廣西僮族自治區更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
1967年,天津市重新升為直轄市。
1988年,設立海南省。
1997年,設立重慶直轄市,管轄原四川省的重慶市、萬縣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區。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1999年,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這樣就形成了現行的34個省級行政區。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省級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