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判定侵犯版權的標準是什麽

判定侵犯版權的標準是什麽

判定版權侵權的標準如下:

1,違法。造成事實損害的行為必須違法,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否則,即使存在損害事實,也不能認定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無論行為人所進行的活動是否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利益,或者行為人所進行的活動是否對著作權人的利益構成重大威脅,並且將來必然損害著作權人的利益,都構成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2.損害事實。通常是指侵權人實施的行為客觀上給受害方帶來了傷害。侵權人的行為給著作權人造成損害,沒有明確的責任原因的,侵權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如果侵權人實施了侵權行為,沒有對著作權人造成實際損害,如果有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非法大量復制其作品,但不進行分支,這算不算侵犯著作權?再比如出版商未經作者許可出版,卻向作者支付報酬。我認為這些都是侵權行為,因為它們既沒有作者的許可,也沒有法律的許可,侵權人行使的是本應由著作權人控制的權利,或者阻礙了著作權人權利的行使;

3.因果關系。即只有在侵權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時,侵權人才會承擔責任。如果加害人違反法律,但受害人的損害與其無關,則不能使其承擔賠償責任;

4.主觀過錯。在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中,適用過錯責任的,應當由主觀上有過錯的人承擔責任。過錯是行為人決定自己行為的壹種心理狀態。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

5.原告作品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著作權的產生采取自動保護原則,即作品壹經創作,著作權即產生。因此,與專利、商標等其他類型的知識產權侵權不同,著作權侵權的認定還涉及權利的有效性。著作權有效的作品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範圍;要原創;可以以某種有形的形式再現。只要不滿足任何壹個條件,原告的作品就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這樣,被告當然沒有侵權。如果原告的作品同時符合上述條件,則該作品享有著作權法的保護;

6.被控侵權作品及被告使用情況分析。對被控侵權作品的分析可以適用以下兩個標準:壹是“接觸”,即有機會接觸上壹部作品;二是“實質相似”,即應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實質相似。其中,後者是鑒定的重點。在確定原、被告作品是否“實質相似”時,應當將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與被告作品中相應的部分進行比較,以確定兩者是否實質相似。

著作權侵權,未經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不屬於合理使用和合法使用的情形,屬於對作品的未經授權使用,因此屬於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

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在判定原、被告作品是否有實質相似性方面也有成功案例。如果被告的行為屬於作品使用,那麽就要分析被告的使用方式。相關知識產權法規定了“使用方式”的不同含義。比如專利法中提到的“實施”,即向行業申請專利,按照說明書制造相同的產品或者使用相同的方法;相比之下,在《著作權法》中,指的是“復制”,即通過印刷、臨摹等方式制作作品的壹份或者多份復制品。當壹個客體(如實用藝術品或設計作品)受到專利法和著作權法不同角度的保護時,要特別註意區分“實施”和“復制”,它們構成不同類型的侵權。

至於“復制”這種最常見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根據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建造、生產工業品,不屬於著作權法所指的“復制”。因此,在我國,以三維形式復制平面作品不構成對平面作品的侵權。

侵犯版權的類型有哪些?

1、直接侵權任何未經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許可,以任何方式復制、出版、發行、改編、翻譯、播放、表演、展出或拍攝的行為,均構成對著作權的直接侵權。這類侵權行為是主要打擊對象;

2.間接侵權是指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是他人侵權行為的繼續,從而構成間接侵權;或者必須有人對他人的行為負責,而他並沒有直接從事任何侵權行為;

3.違約侵權這類侵權主要發生在版權轉讓和版權許可活動中。比如著作權受讓人或者被許可人違反合同約定,擅自使用轉讓協議或者許可協議中約定以外的著作權。這種行為既構成違約,也構成侵權。這種情況在計算機軟件的轉讓和許可中更為常見;

4.有些侵權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復制、改編、翻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他人作品,而是部分使用他人作品。有些侵權行為發生得最為廣泛。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方法基本都是書商用來編輯大型工具書的,從各種書籍中摘錄,編輯成工具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未參與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電影制作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音像制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作品或者音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直播或者公開傳播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壹)其他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相關權益的行為。